关于对我省城市道路既有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结果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要求,我厅扎实开展全省城市道路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经各市上报统计,拟保留限高架165处,限宽墩4处,检查卡点2处。现将整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5日起至2021年2月11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住建厅市城市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29-6391581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5日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