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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企业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9/1/21 9:28:55 文章点击数为:585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重点整治行业乱象问题,有效净化行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号召: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身处一线、熟悉行业情况、拥有众多职工的自身优势,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小册子、群发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调动广大职工的力量,提升广大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举报反映涉黑涉恶线索和行业乱象问题,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建筑沙石料供应,强行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恶意阻拦施工等问题;
  (二)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交易过程寻衅滋事、恶意投诉等问题;
  (三)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恶意拖欠、暴力讨薪、聚众滋事等问题;
  (四)在房地产市场领域,采取殴打、威胁等暴力手段或其他方式,恶意吞并其他房地产公司,垄断房屋装修施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煽动闹事、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阻碍项目建设等问题;
  (五)在燃气经营过程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组织煽动闹事等问题;
  (六)在公园景区管理服务中,暴力从事强买强卖、欺诈恐吓游客、聚众煽动闹事等问题;
  (七)违规进行渣土运输,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采取威胁、恐吓、盯梢、尾随等手段阻挠正常渣土施工、运输,把控渣土运输,扰乱渣土市场管理等问题;
  (八)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采取谩骂、威胁、恐吓等手段,煽动聚众闹事,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等问题;
  (九)强行向经营业主或居民摊派管理费、卫生费等问题;
  (十)在土地征收拆迁中,煽动闹事、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揽拆除工程、恶意竞标、阻拦施工等问题;
  (十一)在房产中介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暴力驱逐承租人、发布虚假信息强迫交易、非法集资、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等问题;
  (十二)在物业服务中,严重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扰乱小区管理秩序、侵害业主合法利益、强制收取或敲诈业主及物业公司钱财,强行指定装修公司或使用装修材料等问题;
  (十三)在村镇建设管理中,恶意强揽危房改造工程、强供建材,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税费、好处费、手续费,违反危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等问题;
  (十四)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问题;
  (十五)棚户区改造征迁过程中存在强拆行为,公租房存在违规转租转售现象,申请保障房时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保障房资格;
  (十六)房地产领域存在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手续不全、不能如期回迁和办证,以及购买的商品房烂尾停工等问题;
  (十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除当地市县扫黑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外,我厅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信箱,对于举报材料和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省住建厅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29-63915849(工作时间受理)
  (二)电子邮箱:zjt-shce@shaanxi.gov.cn
  (三)信件举报: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九楼903室,邮编:710004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