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6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的公告》,贷款职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可按需申请,不再依据职工(若已婚则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这是咸阳公积金中心积极回应广大缴存职工诉求的工作举措,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既能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消费潜力释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助推器作用,又能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从而更加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下一步,咸阳公积金中心将继续结合“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全市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广大群众凝心聚力推动咸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为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 丝路名都”作出更大贡献。(尚凤 通讯员 王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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