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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嵌入住房租赁市场治理:风险化解机制与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

商业保险嵌入住房租赁市场治理:风险化解机制与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

时间: 2026-03-17 17: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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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住房租赁市场是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关键支柱,对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政策大力推动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水平有所提升。然而,市场长期存在的诸多结构性风险与痛点,如租赁关系不稳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弱、租客权益保障不足、市场信用体系缺失等,严重制约了其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传统行政监管与纠纷解决机制面临成本高、效率低的挑战,亟需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治理工具予以协同增效。

在这一背景下,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兼具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平衡统一的特殊金融产品[1],已从互助共济社会治理转变[2],其社会治理效应已得到经验验证[3],回应了住房租赁市场治理的价值诉求。保险运用“大数法则”等风险管理技术,合理预估损失,实现商业盈利[4];把风险矛盾收敛为契约经济关系[5],有效应对风险多元化的问题;参与风险管理全流程,对风险进行主动干预和管理[6],达到风险“减量”的目的,其参与社会治理具有专业性强、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7]2021 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出租人责任险、承租人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长租房市场发展”。

商业保险可解决住房租赁过程中的风险和效率问题:出租人、承租人通过保险将不确定的、偶发的巨大损失,转化为可预测的、稳定的微小保费支出,降低租赁活动中的风险;保险公司公允责任认定可减少租赁纠纷发生率;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保险机构提供的风险评估数据,对高风险区域或高风险租赁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尽管其潜在价值显著,但国内学界与政策层面对商业保险在住房租赁领域系统性功能的研究与实践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住房租赁相关研究多集中于租购同权[8]、土地供给[9]、金融支持[10]供需测算[11]、租金管制[12]等方面,尤其是聚焦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研究[13],缺乏将商业保险视为一个整体性、嵌入式的住房租赁市场治理工具进行系统性研究。基于此,本文旨在系统探究商业保险促进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实施路径,期望为深化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市场化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供理论参考与决策支持。

二、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

(一)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据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房地产与金融科技研究中心《2024-2025年住房租赁行业发展报告白皮书》,2025年我国住房租赁人口规模已超2.6亿人,其中新市民、青年人的租房群体约2亿人,中年和老年租房群体约6000万人。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2024-2029年房屋租赁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报告》2025年我国房屋租赁市场规模达到3.2万亿元,2025-2030年的复合增长率预计为7.5%。这一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驱动因素:

1.人口流动与结构变化。我国城镇化进程已到中后期稳定发展阶段。2025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为95380万人,比2024年增加10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89%,比2024年提高0.89个百分点。人口向珠三角、长三角等大城市集中。2亿多新市民、青年人长期选择租房,且对居住品质、社区社交、智能服务的要求更高,推动租赁住房向“精品化”“长租化”演进。同时,随着“三孩”政策及城市定居周期延长,家庭型租赁需求抬头,对多居室、教育配套完善的租赁房源需求增加。

2.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将“租购并举”上升为发展战略,于2025年公布并施行《住房租赁条例》,明确禁止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规范出租和承租行为,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部分城市通过金融支持、优化租房公积金提取等方式加大对租赁消费的支持,进一步刺激市场需求。

3.租赁关系持续稳定。2023年重点城市的租金收益率为2.34%,比2022年提高了0.27个百分点,已经高于国有六大银行的存款五年期整存整取利率[14]。租金收益率的稳步提高,反映出住房租赁市场投资回报趋于改善,有利于吸引并稳定个人与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从而促进租赁关系的持续稳定。

(二)租赁住房主体供给趋于多元化

据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房地产与金融科技研究中心《2024-2025年住房租赁行业发展报告白皮书》,当前,我国个人租赁房源远超机构租赁房源。2024年我国总体租赁住房套数为9100万套,其中,个人租赁房源占比超八成。寻找房源的渠道主要有:

1.个人房东。个人房东是房屋租赁市场的重要主体,拥有大量的分散式房源。个人房东的优势在于房源分布广泛,租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地段的房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专业的管理经验,在房屋维护、租客筛选等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导致租赁纠纷的发生。

2.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通过集中式或分散式的方式获取房源,经过统一装修和管理后出租给租客。集中式长租公寓通常以整栋楼或整层楼为单位,提供标准化的租赁住房服务,如万科泊寓、龙湖冠寓等。这类模式的优势在于房源规模较大,管理集中,能够提供统一的服务标准,如安保、保洁、维修等,提升租客的居住体验。但前期投入成本较高,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房源获取、装修改造和运营管理。分散式长租公寓则是通过整合个人房东的闲置房源,进行统一管理,如北京自如等。其优势在于房源分布较为灵活,能够满足不同租客的个性化需求。但管理难度较大,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协调各方关系。

3.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起到连接房东和租客的桥梁作用。他们通过收集房源信息、发布租赁广告、提供带看服务等方式,帮助房东和租客实现对接,从而在房屋租赁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其优势在于掌握丰富的房源信息和客户资源,能够为租客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并利用专业知识为租赁双方提供咨询和协助签订合同等服务。但部分中介机构存在服务不规范、虚假房源等问题,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租房保险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

据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房地产与金融科技研究中心《2024-2025年住房租赁行业发展报告白皮书》,国内租房保险已有初步探索,建信财险推出租房抵押损失保险、住房出租人责任保险、住房承租人责任保险、家庭财产险等“租房保”系列产品;中国太平保险针对房东、租客在房屋租赁及居住中的常见风险,推出“租客版”和“房东版”两种保险方案提供保障。但目前购买保险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比例不高。究其原因,一是住房租赁保险产品种类相对较少且匹配度低,不能满足不同租赁双方的多样化需求;二是保险产品保费过高,与租赁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匹配,也影响了他们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三是保险公司推广力度小,渠道依赖房产中介,而中介更关注佣金而非风险管理。

三、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风险与矛盾

尽管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但仍存在制约市场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多维风险与矛盾。

(一)信息不对称与信任缺失

1.信息不对称。房东难以核实租客信用状况和支付能力;租客则担心房源信息不实、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押金被无理克扣等问题。这种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市场交易成本高昂,增加了租金违约、房屋损坏等风险发生的概率,成为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痛点。

2.信任缺失部分中介平台为获取客源发布虚假低价房源信息或使用过度美化的房屋图片,扰乱市场预期,进一步侵蚀了租赁双方的互信基础。

(二)住房租赁合同履约风险

1.押金退还争议。因缺乏与租客信用状况挂钩的差异化机制,押金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在当前住房租赁市场普遍存在。往往在合同终止时,押金扣减成为纠纷高发区。扣费理由常具主观性与随意性,如将房屋自然损耗、轻微污损夸大为人为破坏,收取高额且无明细的清洁费、设备折旧费等费用。由于缺乏中立的损耗评估标准和快速纠纷调解机制,租客维权成本高,往往被迫放弃部分押金。

2.租金调整争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但未对续租租金调整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房东先是以低价招租,待入住数月后单方面大幅涨租的现象时有发生。租客往往因搬迁成本过高而被迫接受不合理涨价。

3.转租经营资金风险。根据《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对租赁企业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可有效规避风险。但市场上还存在转租10套以下的自然人资金不能纳入监管,存在兑付风险。另外,转租过程中待租房源增多,转租收益不足支付房东租金时,双方矛盾增加,经营风险加大。

(三)房屋质量安全隐患与安全管理纠纷

1.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部分老旧房屋由于年代久远,存在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梁柱损坏等结构安全隐患。这些房屋在出租前可能未进行充分的维修和安全检测,租客入住后,一旦发生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极易发生房屋倒塌等事故,严重威胁租客的生命安全。

2.消防安全隐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失效、疏散通道不畅、电线老化私拉乱接等。一些老旧小区的租赁房屋没有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基本消防设施,或者消防设施已经过期失效,无法正常使用。部分房屋为了增加居住面积,将疏散通道堵塞或封闭,一旦发生火灾,租客无法及时逃生。例如,2023年,某城市发生一起租赁房屋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房屋内电线老化短路,且租客私拉乱接电线,增加了用电负荷,最终引发火灾。

3.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也会对租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燃气设备老化、漏气,使用不当容易引发燃气爆炸事故。例如,某城市出租房屋出现燃气泄漏爆燃事件,现场2人轻伤。

(四)房屋损坏与维修责任纠纷

房屋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责任,是引发持续性纠纷的主要来源。在租赁期间,房屋及设施设备可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自然损耗或其他原因出现损坏。当发生损坏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往往会在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上产生纠纷。出租人主张承租人存在使用不当等过错致使房屋或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应由承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则主张按照房屋和设施设备的性质使用,属于损耗,应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四、国外住房租赁市场保险机制相关经验

传统行政手段在应对这些市场化、高频次、个体化的风险时已显力不从心。因此,引入商业保险这一市场化、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工具,通过其风险分散、损失补偿和信用增强功能,系统性地应对上述痛点,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更是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突破当前瓶颈、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现实亟需。

发达国家在长期的市场演进中,形成了较为成熟、多样的保险机制,有效支撑了其租赁市场的稳定与信用体系的运转。系统梳理与借鉴其成功经验,对于破解我国租赁保险发展的瓶颈,构建符合国情的住房租赁风险治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美国住房租赁相关保险

美国拥有较为成熟的住房租赁保险市场,保险产品种类丰富,涵盖了租客和房东的多种风险需求。

1.租客保险。该保险主要保障因火灾、盗窃等原因导致的个人物品财产损失,访客受伤等引发的法律辩护费用和责任赔偿,以及租赁房屋因保险范围内的原因无法居住时,临时生活费用补偿。许多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强制要求租客提供租客保险凭证,以此转移自身可能承担的对租客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风险,形成了清晰的风险隔离。

2.房东保险。该保险主要保障因在屋内触电、摔下楼梯等导致租客伤亡引发的法律辩护费用和责任赔偿;因火灾、暴风雨等极端天气灾害带来的房屋其他损失。

(二)德国住房租赁相关保险

德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对租客权益的有力保护著称。保险机制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1.房东保险。在德国,房东保险并不是一个单一保险产品,而是一套针对房屋出租可能存在风险的保险组合。其中,房屋建筑险主要保障因火灾、水管爆裂以及风暴、冰雹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损失(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房东先进行整改再予以承保);房东租金损失险主要保障因租客失业、破产、失踪连续2–3个月未付租金导致的租金损失(保险公司代付最多12–18个月租金);房东法律保险主要保障因追讨欠租、房屋损坏索赔、租金调整争议等租赁纠纷产生的法律诉讼费用;房东责任险主要保障因房屋缺陷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房东赔偿的部分。

2.押金替代保险。根据《德国民法典》规定,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提供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不含杂费)的押金。为减轻租客的资金压力,法律允许租客通过购买“押金替代保险”来履行这一义务。租客向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保险公司则向房东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函,承诺在租客违约时承担最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赔偿责任。此保险本质上是保证保险,将租客的大额现金押金压力,转化为小额保费支出,实现了风险转移。同时,保费优惠与租客信用情况相关,引导租客诚信履约。

3.租客责任险。该保险是一种私人第三方责任险,主要保障在非故意情况下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如不小心忘关水龙头,烤箱起火引发火灾,搬家时撞坏楼道电梯或门框等造成房东或邻居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三)日本住房租赁相关保险

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其住房租赁保险在应对地震、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风险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1.火灾险。日本火灾险是损害保险的一种,虽无法律明文要求房东或租客必须购买,但大部分租赁合同将“已加入火灾保险”作为签约前提。其主要保障因租客过失(如忘关煤气)导致火灾,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该保险已逐渐演变为多灾因综合保障,可保障因火灾、爆炸、雷击以及水管破裂、楼上漏水、忘记关水龙头等水灾造成的房东、邻居房屋损失。加入火灾保险后,可附加投保地震险,保障因地震、火山喷发、海啸导致的房屋、财产直接损失。

2.住宅综合保险。该保险是在传统火灾保险基础上扩展而来的集成化财产与责任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包括因火灾、爆炸、雷击、水管破裂等房屋损失,因灾害或盗抢导致的租客家具、电器、衣物、电脑等财产损失,因漏水等过失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以及临时住宿费、钥匙开锁费、紧急清洁费等。

3.租金保证金。日本租赁合同传统上要求租客提供一位具有稳定收入的连带保证人,门槛较高。为此,市场催生了保证公司。保证公司运用收入、支付记录等数据对租客开展信用评估,按风险等级收取保证金。租客向保证公司缴纳租金保证金,由保证公司对房东提供担保。在租客拖欠租金、损坏房屋或提前解约时,保证公司先向房东进行赔付,后向租户追偿。该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了风险评估专业化、风险定价市场化、追偿机制法治化,促进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减少了司法纠纷。

(四)国际经验的共性要素

1.解决核心痛点是推行保险机制的关键。德国的“押金替代保险”解决了租客资金流动性压力与房东债权安全的矛盾;美国的“租客保险”解决了租客财产与责任风险,并被房东广泛要求;日本的“租金保证金”将人的担保转化为可计算、可交易、可追偿的信用产品。这些产品因其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合理的成本,形成了极高的渗透率,从而积累了海量数据,进入了“低风险-低保费-高渗透”的正向循环。

2.保险与信用体系、科技应用紧密协同。在美国、德国、日本,保费与个人信用记录密切关联。同时,智能烟感、水浸传感器等智能设备普及,实现了从“事后理赔”到“事前预警和风险减量”的转变,降低了保险标的的整体风险,为降低保费创造了空间。

3.租赁合同约定购买保险是克服“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美国、德国、日本的房东普遍在租约中要求租客提供保险凭证;德国的法律为押金保险提供了合法替代路径。实质上是将保险内化为市场交易的必要信用凭证和风险管理工具,而非可有可无的附加品。

五、推行住房租赁保险机制的建议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高度依赖大数法则和精准风险定价的精密市场化工具,与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信用体系缺失、风险异质性的“粗放”环境之间,产生了深刻的张力。打破这一僵局,需要通过产品创新、政策引导、科技赋能、以宣促信进行系统性破题。

(一)创新保险产品与服务

针对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风险与纠纷,鼓励保险机构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住房租赁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开发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系统性降低交易成本、构建信任机制、保障各方权益、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 针对信息不对称与信任缺失问题,开发租赁交易信用保证保险产品。

开发以信用保证为核心的保险产品,有助于构建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1)租客信用保证保险。该保险主要保障出租人因承租人信用风险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租金长期拖欠(如逾期超过三个月)以及对房屋的损坏(超出合理使用损耗范围)等情形。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依约向出租人支付赔款的同时,依法取得对承租人的代位追偿权。运行机制:在租赁合同订立前,由承租人授权对其进行信用评估;保险公司与权威信用数据机构(如央行征信、大数据平台)合作,对承租人进行信用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审慎确定是否承保及差异化保险费率,形成信用状况越优、保费成本越低的正向激励。

2)房屋安全性保证保险。该保险主要保障因租赁房屋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导致承租人被迫另行支付临时住宿费、搬家费等损失。运行机制:保险公司与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合作,在承保前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决定是否承保及保费费率,或要求出租人整改后再予承保,以此实现风险的主动防范与减量管理,从源头上提升租赁住房的安全水平。

2.针对住房租赁合同履行风险,开发租赁履约保证保险产品。

针对住房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押金退还争议、租金调整纠纷、转租经营资金等风险与矛盾,可依托商业保险机制开发租赁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体系,通过信用评估与资金监管等手段提升交易安全与稳定性。

(1)租赁押金替代保险。该保险主要为出租人提供保障,承保范围包括租客拖欠租金、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行为在押金限额内造成的损失。运行机制:租客在申请承租时授权进行信用评估;保险公司与权威信用数据机构(如央行征信、大数据平台)合作,开展信用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承保及差异化费率(信用状况优良者适用更低费率);租客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保费,替代传统的高额现金押金;保险公司向出租人出具书面保函;若发生房屋损坏等争议,由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中立的责任认定与损失核定,从而避免出租人单方面随意扣减押金,保障双方权益。

2)租金履约保证保险。该保险承保因出租人单方面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超过合同约定或市场合理幅度上涨租金,以及自然人转租经营中出现资金风险等情况,导致承租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已付租金、押金、租金差价、中介费及搬迁费等。运行机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解约条款、续租时租金年涨幅上限;保险机构参照对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模式,为从事转租的自然人提供标准化资金监管服务;租客的押金以及单次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存入监管账户,按约定周期向转租人划,以防范资金挪用或断裂风险,增强租赁交易的资金安全性;已投保房屋在租赁平台公示承保信息,为承租人选择房源提供参考。

3.针对房屋质量安全隐患风险,开发房屋安全责任险产品。

为系统应对租赁住房质量安全隐患,应建立覆盖出租人、承租人及房屋财产的多维度保险产品体系,通过市场化机制明晰责任、分散风险,并依托技术手段实现风险减量管理。

1)出租人责任险。该保险承保因房屋结构、电气、燃气、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非承租人过错)而引发的意外事故,导致承租人及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运行机制:保险公司与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合作,在承保前开展专业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承保、厘定差异化费率,或要求出租人完成整改后方予承保,从而实现风险预防;承保后定期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对紧急隐患及时排查并协助采取应急措施,以降低损失发生概率或防止损失扩大;已投保房屋在租赁平台公示承保信息,为承租人选择房源提供安全性参考,增强市场透明度与信任度。

(2)承租人责任险。该保险承保因承租人过失或意外导致的租赁房屋损坏、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例如,因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造成房屋损毁,保险公司可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在理赔时,需要提供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等相关材料,以确认事故性质与损失程度。

3)房屋财产险。该保险承保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房屋本体、附属设备、室内财产等损失。如因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本体、附属设施及室内财产损失。该产品可与上述责任险组合,形成覆盖--的综合性保险方案,提升租赁住房整体风险抵御能力。

4.针对房屋使用过程损坏与维修责任纠纷,开发房屋维修责任险产品。

房屋维修责任险。该保险承保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意外损坏、自然损耗、老化等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费用。运行机制:该保险产品配套租赁房屋维修责任判定指引,以图文形式明确常见损坏情形的责任划分;租客通过统一服务热线或平台报修,系统将向保险公司合作维修商分派工单;合作维修方及时响应并处理,确保居住安全和便利;维修完成后,维修方垫付并上传维修记录与影像资料,由保险公司在线完成责任认定(租客责任或房东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以其承保的保额为限,超出保额部分的损失,由相关责任方依法承担;若租赁双方对责任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立即启动由第三方调解机构提供的在线快速调解程序,调解结果作为理赔依据;如调解未果,则可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保险公司可为此提供相应的法律费用补偿支持,形成报修、定责、调解、法律援助的全流程闭环机制。

(二)加强政策激励与制度建设

1.实施差异化财税激励,引导市场有效需求。政府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对购买房屋租赁相关保险的出租方与承租方予以适当激励。对于个人房东,在计算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时,可将保费支出作为合理成本进行税前扣除;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可对其购买的房屋财产险、出租人责任险、房屋安全性保证保险等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对于承租人,可考虑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增设“租赁保险支出”项目,鼓励其购买保险保障自身权益。

2.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夯实保险应用的制度基础。建议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细化租赁房屋结构、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损害赔偿的责任归属,明确界定房屋使用过程各类损坏及维修义务主体,为房屋维修责任保险的定责理赔提供清晰、稳定的合同依据;允许并规范以保险保单等形式替代现金押金,为租赁押金替代保险产品的推广应用提供制度支持。

(三)深化科技融合与数据共享

1.推进保险科技在租赁场景应用。鼓励保险公司与智能家居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对已安装并联网使用烟雾探测器、燃气泄漏报警器、水浸传感器等智能安防设备的投保住房,给予相应保费优惠。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风险事前预防,降低事故发生率,从而达成风险减量与保费精准定价的双重目标。

2.构建行业级风险数据共享机制。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建议由行业监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牵头,推动建立住房租赁风险信息数据库。整合房屋安全检测信息、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保险理赔数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为保险公司开展风险精准评估与动态差异化定价提供数据支撑。

(四)提高市场认知与接受度

1.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利用多元媒体平台,系统宣传住房租赁保险的重要性、产品类型、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等内容。制作形式生动的宣传材料,如图文手册、动画视频等,让租赁双方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在社区、写字楼、学校等场所组织专题讲座与现场咨询活动,通过面对面的沟通解答租赁双方疑问,增强其对保险的认知与信任。尤其应针对个人房东群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

2.宣传典型理赔案例。通过真实案例展现保险在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方面的实际作用,使租赁双方直观感受到保险的价值。可邀请已购买保险并获得理赔的房东与租客分享自身经历,以增强市场对保险的认可度。同时,建立住房租赁保险案例库,在保险公司官网、社交媒体等平台展示典型案例,为租赁双方提供参考借鉴。

(作者:杨建,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管理处处长,邮政编码:710021,邮箱:yyjj0011@163.com;李泽坤,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邮政编码:510641,邮箱:3801682953@qq.com


参考文献

[1]卓志熊博.坚持中国特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性、人民性与专业性:一个学理阐释[J].保险研究2025(01):3-15.DOI:10.13497/j.cnki.is.2025.01.001.

[2]陈易.社会治理现代化下保险参与事故预防的理论反思与制度修正[J].东南学术2024(06):183-194.DOI:10.13658/j.cnki.sar.2024.06.017.

[3]郭锐欣祝伟陈锐钒.商业保险的社会治理效应:来自车险改革的证据[J].保险研究2025(10):24-35.DOI:10.13497/j.cnki.is.2025.10.003.

[4]王曙光田野曲治先.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逻辑、模式创新与路径优化[J].社会科学战线2026(01):81-90+281.

[5]吕端.保险服务社会治理路径[J].中国金融2021(20):78-79.

[6]贾堃张钰歆陈继昀.面向安全治理的大语言模型风险分析与应对策略研究[J/OL].中国工程科学1-16[2026-01-23].https://link-cnki-net-s.webvpn.scut.edu.cn/urlid/11.4421.G3.20251203.1536.002.

[7]吴鹏闫惠杰朱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制度困境与创新路径[J].食品科学202546(14):398-407.

[8]陈铭聪孙琪琪唐礼智.“租购同权”政策与租房群体的消费相对剥夺[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2446(10):46-57.DOI:10.13781/j.cnki.1007-9556.2024.10.004.

[9]马智利刘明晰.租购并举制度下租赁住房土地供给侧研究[J].西南金融2018(04):47-52.

[10]陈敏.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J].中国金融2020(15):101.

[11]魏小群.上海市租赁住房供需测算与政策启示——基于行政区职住平衡视角[J].上海城市规划2025(05):64-70.

[12]刘琳卢进.住房租金影响机制研究进展与展望——基于多维视角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4(02):137-141+222.DOI:10.19851/j.cnki.CN11-1010/F.2023.12.460.

[13]吴宾赵灵芝.住房租赁研究述评及前景展望[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0(04):100-112+178.DOI:10.16797/j.cnki.11-5224/c.20211018.003.

[14]叶竹卢华翔张璐.中国重点城市租赁住房发展监测研究[J].中国房地产金融2025(02):64-69.DOI:10.20163/j.cnki.11-3651/f.2025.02.007.



                                                                                       (转载于《中国房地产金融》2026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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