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省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在此次通报的全省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中,宝鸡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和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实物保障工作,均居全省第一。
降低门槛扩大保障面
近年来,宝鸡市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均住房情况,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据了解,宝鸡市住房困难标准从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提高到了18平方米;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每人每月744元提高至1000元,九县从每人每月704元提高至850元;公租房收入标准从每人每月1860元放宽到2000元。同时,租金标准以同地段、同档次商品房租金为基准,普遍下浮30%,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形成了面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公租房保障制度体系。
据了解,目前宝鸡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实现实物保障1.3992万户,保障率 82.51%,排名居全省第一。
精心管理增强幸福感
电影院、游泳池、健身房、自动洗车设备……在金台区保障房小区“金河尚居”里,居民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和谐社区”带来的幸福生活。
近年来,宝鸡市采用“内外兼修”的做法,在注重完善保障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的同时,注重小区外部与城市的连接,着力构建“生活上解忧、发展上解困、服务上解惑、秩序上解难、精神上解闷”的“五解”平台,打造“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社区”的生活服务网络。据悉,宝鸡市已围绕保障房项目实施配套道路、供热、燃气、供水、公交等基础设施项目94个,金河尚居、龙山雅居、虢镇茗苑等公租房小区全部建成了园林式宜居小区,绿化率达40%以上。综合“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申报创建数量、物业管理社会化数量、公租房资产确权项目数量三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指标排名,宝鸡市全省第一。(来源: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