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陕建科发〔2024〕17号)和《关于加强厅科技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3月4日)相关规定,经我厅核实确认,决定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陕西乡村生活方式与聚落形态协同演进研究(2014-R19)”等52个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予以撤销立项。
加强厅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须高度重视项目撤销后的相关事宜,立即组织对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及参与人员围绕立项项目所开展的相关宣传、评奖、评级及资金支持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与清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于12月31日前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单位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升科研管理效能与水平,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联系地址: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省政府前大楼7-076室)
联系电话:029-63915778
附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撤销立项清单.doc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