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陕建科发〔2024〕17号),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要求
本次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和科研开发两类。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面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支持范围,且符合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相关政策,创新性强,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项目申报采用“揭榜选题项目”和“自主选题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揭榜选题项目申报。根据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科技工作重点,确定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揭榜项目选题清单(详见附件1)。该类项目应按选题申报,项目题目应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
(二)自主选题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根据行业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软科学研究类项目。重点研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主要包括城乡建设管理、建筑业转型发展、房地产和住房保障、住宅品质提升、智慧小区管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碳达峰碳中和、“可再生能源+建筑”、韧性城市、村镇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研究。
2.科研开发类项目。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灾减灾、建筑品质提升、既有建筑改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乡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城市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韧性城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及信息化技术等。申报科研开发类项目应突出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三)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研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应填写《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要求邮箱,纸质申报资料交由推荐部门(单位)审核。
(二)组织推荐。各市(区)住建、城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科研开发类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部省直属有关单位、省管行业学(协)会,中省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汇总后的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两份(A4胶装成册)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上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康旭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仝 飞
电话:029-63915778;029-63918631
邮箱:kjc5775@163.com
附件: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揭榜选题项目清单
2.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书
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书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