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狠抓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治理、施工扬尘监管、绿色城乡建设等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年8次召开厅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听取相关工作进展,对全省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全省建筑垃圾治理暨住建领域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组织各市全面开展“举一反三”,着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管,从源头防范生态问题发生,以实际行动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梳理排水管网建设方面短板弱项,积极谋划2025年建设项目,以《关于请对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加强支持的函》(陕建城函〔2024〕78号),书面函请省发展改革委加大支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全省各市编制《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加快补齐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短板。三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厅主要领导每年对反馈问题重点项目进行督导调研,厅分管领导按季度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推动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我厅牵头整改3项,已完成2项,正在按计划推进1项(已完成,正在申请销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021年我厅牵头整改1项,正在按计划推进(2025年12底前完成);2022年我厅牵头整改5项,已全部完成销号;2023年我厅牵头整改2项,1项完成整改,1项正在按计划推进。印发《陕西省住建领域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陕建发〔2024〕126号),确保相关问题按时推进整改到位整改。
(二)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
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派出专家组对各地排查情况开展省级评估,帮助各地找出污水处理短板弱项,持续提升处置效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始终处于良好运营状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陕建发〔2024〕79号),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的通知》(陕建城发〔2024〕12号),指导各市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设施建设,排水管网密度达到9.8公里/平方公里,较上年提高16.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6%。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保持长制久清标准,县级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
(三)健全城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绘制垃圾处理地图,形成《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评估报告》,开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71座,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运输环节管理;会同省级八部门印发《陕西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从建筑垃圾排查对象、排查范围、排查方式3个方面,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6个环节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依托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监测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省建成建筑垃圾填埋场48个,资源化处理项目82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4.93%;城市、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89%、80%;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5%,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4.14%。
(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制定《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导则》,细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强化施工工地在线扬尘监测设施建设,全省安装率达91.4%,工地PM10指标报警率降幅达21.2个百分点。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采用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全省关中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1%,陕北、陕南城市建成区达到89%。餐饮油烟治理成效显著,2024年,全省累计检查餐饮单位601394家次,发现问题12838个,整改完成11987个,问题整改率93.39%。
(五)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提请省人大颁布《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以立法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印发《关于2023年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总结分析全省年度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各地发展现状,统筹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全年绿色建筑竣工面积达到4107.39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的97.03%。推动地热能在建筑领域的利用,累计建成地热能供暖面积5993万平方米。严肃查处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市场督导整治,2024年以来共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行为168起。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督促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杜绝污水直排。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问题,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完善“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指导各地结合污水管网排查情况,加快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点改造、管网更新、破旧管网修复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地落实好防止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机制,不断提升长效管理水平,确保长制久清。
(二)推动城乡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动解决垃圾分类“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问题,补齐设施短板,提高分类的系统化处理水平。指导各地加快落实《陕西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加快推动建筑垃圾填埋、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项目落地。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一步拓展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打好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指导各地市每月上报扬尘治理数据,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督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深抓工地管理和治污减排。全力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持续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餐饮油烟治理要求。
(四)推进绿色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积极开展《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宣贯工作,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体制机制。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要求,形成项目建设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示范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试点和推广。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监管,积极拓展装配式钢结构应用场景。
(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对正在按计划推进的事项,督促指导地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进一步优化方案计划,结合工作进展和实际情况,指导相关地市及时调整优化整改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持续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