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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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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24-0005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7-18 12: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财办综〔2024〕17号
[ 名称 ]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4-07-18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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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15号)、《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政发〔2018〕25号)、《陕西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办法(试行)》(陕财办〔2023〕52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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