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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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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23-000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3-06-23 15: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对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通报

关于对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通报

时间: 2023-06-23 15: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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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231102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严厉打击注册人员“挂证”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要求,经立案调查,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违规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鱼功飞的相关情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督撤字〔2023〕72号)要求,我厅决定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鱼功飞的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时间12个月。
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全面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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