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0〕107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为完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现就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4个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予以明确如下:
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或岩土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二)企业具有结构、岩土、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二)企业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二)企业具有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四、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防雷)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防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二)企业具有防雷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防雷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防雷及相关专业包括:防雷、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电气、电子、机电工程等专业。
对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他考核要求,仍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