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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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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19-001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9-04-19 16:4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命名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的通知

关于命名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的通知

时间: 2019-04-19 16: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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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19〕109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国土房屋管理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省厅组成的专家组逐项目评定验收,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领导小组3月13日联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18年度验收合格的45个保障房小区,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希望各市区住建部门继续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房入住群众后期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符合条件的保障房小区全部达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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