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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大常委会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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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18-0029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8-09-14 11:3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做好人大常委会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人大常委会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9-14 11: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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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质发〔2018〕12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知,省人大常委会定于10月中下旬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了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结合厅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做好“一法一条例”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的重点工作
  1.法律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一法一条例”各项配套和政策制定情况,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禁土令、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等制度落实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法律法规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情况。
  3.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情况。主要包括:推进扬尘治理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5.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开展秦岭违建拆除情况。
  二、检查时间
  1.9月份各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查,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10月中下旬省人大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对各市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查情况汇报,召开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座谈会,开展问卷测试、检查和随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这次检查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全国人大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秦岭保卫战的重点工作,各市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精心准备,周密组织,确保工作实效,必须提前写好汇报材料。
  2.自查自纠,认真整改。从现在起,各市要集中时间人员精力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
  3.全面检查,聚集问题。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必须全面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开工。
  4.严格管理,上限处罚。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检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扬尘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施工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上限处罚,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5.追究到人,严肃问责。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必须从严追究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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