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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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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18-0026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8-07-20 16:4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 2018-07-20 16: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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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18〕20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现就考评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是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不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资质类企业,考评主体根据企业申请,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对其实施无施工现场考评。
  三、资质不分等级企业考评由所辖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和府谷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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