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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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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18-002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8-03-26 09: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8-03-26 0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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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18〕5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办市〔2018〕7号)转发你们,请深刻理解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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