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7〕48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房管办、城管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7〕15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7〕83号)要求,切实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要清醒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跟踪复查,确保整改、管控到位,严防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巡查维护,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城市供水、城镇供水、城镇供热、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巡查与维护,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和问题,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对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城市管理巡查执法,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作用,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停工和节后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厉打击未经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或核查不合格擅自复工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全事故通报、督办及约谈等措施,严格执行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复核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房屋使用及农房建设安全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及时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督促物业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公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养护,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要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监督检查,推动农房建设达到“五个基本”要求。
五、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节日和天气特点加强应急准备,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并及时上报信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