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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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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17-002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7-08-04 08:5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8-04 0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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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质发〔2017〕8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7〕10号)转发你们,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7月22日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高温条件下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严格落实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段施工作业,加强值班和应急演练,严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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