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7〕313号
各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月14日,英国伦敦一座高层公寓大楼发生火灾,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同日,西安市碑林区自在广场高层商住楼因设备维修人员在电缆井违章操作引发电缆着火造成3人死亡。为了深刻汲取教训,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7〕23号)及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陕消安委发〔2017〕5号)有关规定,现就物业服务管理区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近阶段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严峻复杂的形势,各地、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责任。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居民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楼院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引导居民购买配备家庭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器材。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物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公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电气设施设备,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及时排除电气设施和线路故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器材。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三、严格监管,强化舆论宣传与监督职责
各地要督促物业企业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预防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给予纠正,必要时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