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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季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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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160B/2017-002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17-07-28 09: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二季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二季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17-07-28 09: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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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科发〔2017〕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第二季度,全省共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67个、建筑面积1035.83万平方米。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67个项目中,一星级项目55个,建筑面积923.86万平方米;二星级项目12个、建筑面积111.9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7个,居住建筑37个,医院建筑2个,工业建筑1个。西安市组织申报56个项目,西咸新区5个项目,榆林市2个项目,宝鸡市、渭南市、商洛市、汉中市各1个项目。59个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5个项目待评审,2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公告。1个项目通过绿色施工图技术要点审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要按照《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严格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对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不断促进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二)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要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执行《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陕西省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开展绿色建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
  (三)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及统计制度。请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安康,按照要求上报绿色建筑项目信息统计季报表上报工作。请铜川、安康按照要求上报民用建筑能耗与节能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请咸阳、商洛两个省绿色建筑网上申报试点城市,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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