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7〕23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文物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文物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
经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决定开展首批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组织程序
1.申报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设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收到申请后,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并组织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选出符合条件的镇、村和街区,并提出评议意见,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进行审定。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将入选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街区名单附专家组评审意见,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核准公布。
二、申报条件
按照《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试行)》(附后)的标准要求确定申报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材料要求
1.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
2.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着重说明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相关环境的原貌保存度、历史年代、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清单;已有的省内、外知名专家评价意见等。
3.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4.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
5.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保护规划或按规定程序批准的镇、村总体规划。
6.能反映历史传统建筑群风貌的照片、书籍、光盘等。
7.反映上述内容的多媒体幻灯片:文字部分包括概况、历史沿革和名镇名村特色等,不少于2000字;主要古迹照片不少于20张(要注明照片名称)。
(二)申报历史文化街区材料要求
1.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
2.历史文化街区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所在城市、镇(村)概况;保存现状评估:街区在城市、镇(村)中的位置、规模、范围、形成年代,街区及其环境原貌的保存状况,历史文化价值及地方特色,专家评价等情况;历史价值评估:对街区历史文化价值认定的分析,对街区格局和风貌特色、历史街巷空间特色等的评估分析;可持续性评估:对保护状况、居民生活水平、经济活力、街区环境的评估以及居民基本的诉求和意愿调查;保护管理现状评估:对原貌保存、建筑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等;
3.反映街区风貌的图片及影像资料。
图件内容包括(标明坐标系名称)
①区位图(1:5000-1:50000)
②街区保护范围四至图(1:500-1:2000)
③街区保护范围四至图(高精度卫星遥感图 400dpi)
④文物古迹及历史环境要素分布图(1:500-1:2000)
⑤用地现状图(1:500-1:2000)
⑥现状建筑年代分类图(1:500-1:2000)
⑦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评估分类图(1:500-1:2000)(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其它建筑)
⑧现状建筑高度分类图(1:500-1:2000)
四、其它事项
1.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评选工作。
2.申报材料(一式2份,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使用cad格式,照片使用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eg格式)请于2017年10月底前分别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和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魏民江 029-63915816
省文物局 杨宏军 029-85360090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文物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