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7〕22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7〕92号)精神,全省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国家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工作,保证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国家标准的实施和落实。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设计单位进行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保证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质量。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开展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对于违反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新建住宅施工图审查项目,不得通过。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国家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国家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