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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姚海旭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12 9:31:24 文章点击数为:500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陕建党发〔2015〕2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2015年9月1日会议决定,任命姚海旭为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免去其陕西省城市节约用水指导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