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刘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陕建党发[2013]26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刘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纪干字[2013]43号)转发你们,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刘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陕纪干字[2013]43号
省住建厅党组:
经研究同意:
刘浩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免去刘满良同志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察厅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