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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住建局组织召开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1/3/29 8:09:06 文章点击数为:224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3月25日上午,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组织召开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通报会,党组书记张旭东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副局长张耀祥在会上宣布:咸阳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为13.4%以内,不高于当年咸阳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水平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3.5%)。

    会议提出:2010年,咸阳市城区房地产顺势发展,并呈现出市场交投活跃、景气程度高的特征,全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2010年,全市通过政府主导集中新建和收购、改建在内,共实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36个,累计投资7.68亿元,建设廉租住房45.74万平方米、9179套。“十一五”期间,全市包括政府集中新建和单位集资建房在内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6.07亿元,建设经济适用房112.92万平方米,解决了城市1.49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截至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9平方米。

    2011年,咸阳市将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完成310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其中廉租房5000套、经济适用房4000套、限价商品房7000套、公共租赁房15000套,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同时规范整顿商品住房市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满足不同层次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

    会议强调:按照房价控制目标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排号收取定金,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款等费用,不得参加任何非法展销活动。

来源:咸阳市城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