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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实施《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有关技术咨询联系单位的函

发布时间:2004/10/12 8:57:23 文章点击数为:75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建办科函[2004]56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4318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18号,以下简称《技术公告》),对加快建设事业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实施中,一些地区和单位也提出了一些技术咨询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技术公告》的贯彻落实,适应实施过程中技术咨询服务的需求,经与有关单位协商,现将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单位(见附件)印发你们。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技术公告》工作中,如有技术咨询需求请与有关单位联系。

 

附件:《技术公告》技术咨询联系单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