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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全面部署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图)

发布时间:2010/8/4 7:49:13 文章点击数为:332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和个人住房情况,实现动态监测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同时,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为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我省建立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建设厅强调,充分认识完善房地产市场和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了解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和居民拥有住房情况,是科学判断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态势的基础,可以及时发现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为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当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加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建设目标任务。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实现全省,全国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建设厅要求,已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尽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未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商洛、杨凌要统筹考虑,一步到位,力争2010年10月底之前建成。对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各城市要完成市、区、县系统整合,加快推进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进程,实现全市住房信息全覆盖。

  据了解,此项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010年7月——2010年8月底为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9月——2011年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2月底为全省网络开通运行阶段。

  建设厅要求,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各地实际,科学组织实施;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如期建成;要强化信息应用,将房地产市场信息、个人住房信息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统筹考虑,一并建设和完善,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何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