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建设厅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建发[2004]50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厅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建设类社会团体:
陕西省建设厅厅长、副厅长工作分工,已经厅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建设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厅长领导建设厅的全面工作。副厅长、总工程师协助厅长工作。
厅长 李子青 领导省建设厅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
副厅长 彭吉新 负责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抗震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分管城乡规划处、勘察设计处(省抗震办公室)、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联系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副厅长 张阳 负责政策法规、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西北建设报社、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副厅长 许龙发 负责建筑管理、科技教育和综合计划等工作。
分管建筑管理处、科技教育处、综合计划处。
联系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监理公司、省建设机械车辆物资总公司、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省城乡建设学校、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副厅长 张恒亮 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厅机关政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
联系省城建档案管、省城市燃气管理指导中心、省城市节约用水指导中心、省建筑劳保统筹办公室。
纪检组长 侯龙 负责纪律检查、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等工作。
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
二OO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