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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获得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4/7/7 8:29:48 文章点击数为:98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4]44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局,厅直属各单位:

我省建设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全省建设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不懈努力,涌现出一批秉公执纪、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各市推荐,厅党组审定,国家建设部批准:

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获得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

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纪检组长陈松涛同志、咸阳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长王延坪同志、铜川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监察室主任别桂芳同志获得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宝鸡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长童国锋同志获得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个人。

希望被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新的成绩。希望战斗在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同志向他们学习,为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进步共同努力!

 

 

 

OO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