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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4/6/30 16:23:33 文章点击数为:63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04)40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2003年度,省建设厅与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各市区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了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使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比上年下降了25%,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目标。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省建设厅决定对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榆林市建设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

省建设厅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号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先进单位学习,继续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一法两条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深化安全专项治理,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持续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二OO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