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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致全省工程建设单位公开信

发布时间:2004/10/28 9:38:27 文章点击数为:84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OO三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我省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与落实中央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解决“三农”问题、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清欠工作列为2004年至2006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政府成立了以潘连生副省长为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清欠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以主管建设副市长为组长的清欠领导小组,指导本市的清欠工作。

    截止目前,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己达88.5%;其中清理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98%;今年以来,清理拖欠工程款13.4亿元,占拖欠总额39.7%。目前,全省仍有3100余项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拖欠问题。我省己将存在拖欠的工程项目在陕西建设网(js.shaanxi.gov.cn)上公布,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请按照《陕西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要求,与施工单位核实拖欠数额,10月底前与施工单位签订还款计划,并且按照如下要求安排还款资金。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2004年底前清偿不少于40%2005年底前要全部结清;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的,2004年底前清偿不少于40%,2006年底前要全部结清;其他社会工程拖欠工程款在3年以内的,2005年底前要全部结清,超过3年的,2006年底前要全部结清。确保施工企业在20049月底前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农民工工资;2005年春节前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为了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希望各工程建设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清理拖欠,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我省良好的投资环境。

 

 

 

陕西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0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