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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3/3/13 14:39:53 文章点击数为: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8日)
 
同志们: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三个年”活动动员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和过去五年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成就,分析新征程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总体要求,部署2023年工作。
  一、2022年及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擘画了宏伟蓝图、作出了战略部署。面对前所未有的超预期因素、内外部挑战、多重性压力,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全力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迈出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就,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住建力量。
  (一)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为稳大盘、保运行作出贡献。一是保运转。面对疫情反复冲击,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请缨、下沉社区,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全力保供,全省环卫工作者认真开展城市保洁消杀,及时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物业从业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保障了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二是保主体。细化建筑工地防控管理和建筑工人健康防护措施,统一延续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等行政许可有效期,主动对接解决企业项目用工需求,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沟通协调,保障了建设活动有序进行。三是纾企困。实施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费用缓缴政策,支持2.23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水费、气费2.07亿元。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4.08亿元,惠及7500户。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149家企业、2.76万名缴存职工办理缓缴2.2亿元。四是稳增长。及时出台《全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增长二十二条措施》,建立60家重点企业厅领导包抓帮扶机制,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0067.87亿元,同比增长9.7%,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8.8%,其中西安市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4.5%,位列副省级城市第一位。
  (二)进一步完善住房体系,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一是因城施策促进“三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254.79亿元,商品房累计销售3308.72万平方米,同比增速分别居全国第7、第8位。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专项借款使用率、交付住房套数等指标居全国前列。二是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460.04亿元,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8635万套(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701套、居全国第7位,基本建成2.1632万套,发放租赁补贴4.0464万户。279个保障房小区达到“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31个项目被列为年度示范项目。三是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在全国率先发布《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11项高频服务事项全部实现“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616.73亿元,同比增长11.99%;提取375.27亿元,同比增长13.28%;发放贷款323.63亿元,个贷率81.02%。
  (三)系统推进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一是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00个、惠及居民20.61万户,新开工改造小区数居全国第7位。住建部、财政部等官网多次宣传推广我省工作经验。二是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省实施城市更新项目3785个,完成投资1039.03亿元。争取城市老化管道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支持资金24.96亿元,实施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711个。创建省级排水防涝治理试点县22个,建设综合管廊43.63公里,建成公共停车场465处、停车位10.08万个。渭南市被列为国家全域海绵试点城市。三是扎实推动县城建设。全省县城建设开工项目1964个,完成投资780.4亿元。修订完善了《陕西省县城建设示范县评价标准(试行)》,对91个县(区)进行了全面评估,15个县城被省政府命名为2021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 四是进一步强化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工作。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出台《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布第五批名城3个、名镇5个、名村9个、街区2片。五是加快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5个国家园林城市,4个市(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62个单位(居住区)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建成“口袋公园”142个,商洛市城市公园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四)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一是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运行监管。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1%和94.41%,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大力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请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20个,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三是提升城市排水防涝治理水平。制定印发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规划,修订完善排水防涝方案,针对18次强降雨过程,逐一开展涝情分析和应急调度,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四是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3个单位、3名个人分别被住建部通报表彰。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活动,组织编制《陕西省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手册》,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拆除违法建筑350余万平方米。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源头防控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规范了行业监管,堵塞了管理漏洞。
  (五)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村镇发展水平。一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完成投资115.6亿元。全年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02个,建成宜居型示范农房3799户。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9586户、农房抗震改造竣工7966户,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71.3万户。在陕南三市农村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有效减轻了自然灾害给农民带来的损失。三是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反弹和新增。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3.51%,提前完成国家要求的年度90%指标。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四是强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公布陕西省第四批传统村落名录55个,渭南市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上线运行,延川县、汉滨区成功申报并列入国家级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申报国家级第六批传统村落名录100个。五是积极开展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蓝田县、杨陵区以及蓝田县董岭村、礼泉县袁家村、杨陵区王上村、延川县梁家河等4个村入选全国第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精选试点县区、试点村。
  (六)积极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绿色建筑新开工6163.21万平方米、新竣工2929.41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097.7万平方米。二是积极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示范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地热能建筑供热269.07万平方米,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7号楼智慧绿色能源建筑示范项目、白河县城乡供电提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被列为国家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三是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扶持5家企业成功晋升特级资质,吸引7家央企落户陕西。四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十条措施》,全省建筑许可办理平均24.42个环节、用时47.28个工作日。我省建筑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水平。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产值828.24亿元,同比增长6.2%。批准发布33项地方标准和16项标准设计,规范了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持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工程创优采取一票否决制。全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16个(第一批),授予省优质工程“长安杯”奖46项,5项民生工程获国家“鲁班奖”。二是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编制《陕西省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组织3.7万余名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对建筑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推行城镇燃气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机制,做好用户端安全管理,有效提升了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四是健全消防审验制度。铁路公路、电力、能源化工、航站楼等类别建设工程做到应接尽接,办理特殊工程设计审查135项。加强与自然资源、电力、交通等部门执法协作,强化资料共享管理,打造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五是全力抓好平安建设。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我厅被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2021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突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厅党组第一时间组织收看、传达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并及时全面部署学习宣传活动,制定贯彻措施,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时时对照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对党绝对忠诚。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从按时交纳党费、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抓起,严格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重视基层领导班子的选育,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四是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五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创建模范机关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9名,劳动模范11名。
  同志们,2022年各项任务的完成,为过去五年的奋斗历程划上了圆满句号。过去五年,在宏观环境复杂、经济持续下行情况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上下同心、砥砺奋进,在应对挑战中保持定力、蓄势挖潜,在拼搏进取中借势发力、奋勇争先,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
  这五年,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32.7平方米增长至38.5平方米。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32万套、公租房2.5万套,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0.44万套(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549个、惠及110.97万户。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3016.45亿元,提取1776.88亿元,贷款1765.33亿元,惠及453.56万人。
  这五年,城市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全省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272.47公里,新增公共停车场2600余处,新增公共停车位38.58万个,县城建成区面积从2017年的1198平方公里增长到1600平方公里,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76%,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宝鸡市荣获2021年联合国人居奖。
  这五年,村镇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在全国率先启动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16.42亿元,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633个,建成12033户示范农房,改造农村危房14.95万户,解决了47.67万农村人口住房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连续五年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排名前三。
  这五年,建筑业支柱地位更加突显。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速10%,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始终保持在9%左右,建筑业就业的农民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比重始终保持在20%以上。全省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累计竣工1.1亿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达7006.01万平方米。
  这五年,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率先出台《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制定《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等配套政策,设立了10个设区市级、107个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顺利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在全国首创“消防处+消防中心”机构模式,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
  这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省厅先后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全省行政复议先进集体”、“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陕西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陕西出台地方法规破解物业服务管理困局”成功入选陕西省首届和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五年砥砺奋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是行业协会积极工作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地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住房发展还不平衡,城市建设仍有短板,城市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村镇建设仍需加强,建筑业工业化、智能化水平还不够高,行业改革仍需深化,风险应对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的二十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站在党百年奋斗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历史起点上,宣示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把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大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和生动实践。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福祉,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基础和支撑。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就我省来讲,住房发展已经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进入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的发展时期;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乡村发展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基础上,进入提高乡村建设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的要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期盼拥有更舒适更安全的居住条件、更便捷更高效的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更优美宜人的城乡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站到了新的方位和起点,我们必须因时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积极探索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路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未来五年,做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治理好,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着力在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突破,着力在增加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展现新作为,着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实现新进展,着力在保障质量安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建筑产品上作出新贡献,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2023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发展“四个经济”、开展“三个年”活动,突出重点,强化举措,奋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十个方面:
  (一)千方百计稳增长,在稳住我省经济发展大盘中实干担当。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地见效,为稳住我省经济发展大盘作出贡献。一是巩固建筑业在稳增长中的支柱作用。全省建筑业总产值保持一万亿元以上。各设区市要细化落实《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指导西安市做好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建立建筑企业精准扶持服务企业名录库,采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要积极为优势民营建筑企业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牵线搭桥,吸引央企和省外优势企业在陕落户发展,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做大做强。要建立区域战略合作关系,为企业“走出去”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持续开展“建筑业强县”创建活动,加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二是推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要以西咸新区建筑师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实行建筑师负责制。鼓励勘察设计企业持续推动工程总承包业务,培育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积极参与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要加快建立完善数字化审图系统,大力推行施工图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全过程数字化多图联审。三是扎实抓好项目建设。要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紧紧围绕企业这个市场主体,搭建项目对接平台,聚焦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基础设施补短板,谋划一批事关长远的重大项目,持续滚动做好项目储备,确保高标准承接、高效率落地,进一步做大总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
  (二)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努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要坚持“一城一策”,不断优化完善调控政策,精准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大力支持。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于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的家庭,合理支持。对购买三套以上住房的,原则上不支持,坚决不给投机炒房者重新入市留有空间。二是扎实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化解问题楼盘,扎实做实“一楼一策”,确保各项支持政策精准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购房人,让购房人吃下“定心丸”。要积极探索预售制改革,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坚决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三是努力提升住房品质。要及时跟进落实住房建设标准,全力打造“好房子”样板,大力提升住房品质。要充分利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手段,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四是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人口净流入城市要完善租赁服务平台,推行住房租赁网签备案,继续加强与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整治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五是提升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00亿元以上。各管理中心要持续实施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12345+”工作推进措施,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行动,多措并举推进扩面,持续优化使用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三)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全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4525套,基本建成1.167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5427万户。一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厅将继续指导西安市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有效房源供应。各地市住建部门要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全过程监管,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二是进一步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要规范公租房分配使用监管,加强保障房项目运营管理,深入推进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工作,确保群众“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三是持续推进项目建设。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棚改、公租房项目建设。对进展缓慢的公租房、棚改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快实施进度,早日回迁分配。要扎实抓好棚户区改造贷款到期偿还工作,进一步夯实市、县人民政府还款主体责任,维护政府信誉。
  (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围绕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创建,大力实施“六大行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一是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今年将继续创建10—15个县城建设示范县,各地要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强化“城市病”系统治理。要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要扎实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智能化停车改造,着力解决停车难题。二是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养老、托幼、体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适老化基础设施、住房和适幼化设施、空间建设改造,建成一批完整社区。三是实施城市提质行动。今年全省计划新开工改造2016个小区、惠及居民23.14万户。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大力推进加装电梯,推进外墙安全整治、适老化改造等群众关切的事项。要坚持“留改拆”并举,推动有特色、有历史记忆的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的有机更新和复合利用。要深入开展城市生态修复,抓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新建“口袋公园”150个,持续推进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工作。四是实施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行动。省厅今年将发布《陕西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各市县住建部门要持续开展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做好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同时,省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推动韩城等城市加快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五)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坚持“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理念,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让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一是抓好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夯实排水防涝安全责任,扎实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应急演练,积极推进老化排水管网更新改造,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二是强化城市基础设施智慧监管。要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灯杆等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打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三是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运行监管。要全面启动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化评估,加快实施以管网为重点的补短板工程,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泥处置监管,持续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抓好中央生态环境督查反馈排水管网和建筑垃圾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加强已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四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市容环境治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今年地级以上城市分类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市县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要继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环境问题。五是强化城市管理执法。要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推动建立“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工作机制,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同时,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行业乱象排查整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六)扎实推进村镇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县域村镇建设,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村镇特色浓郁、宜居宜业的现代生活条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省厅将在陕南三市探索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持续开展农户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应保尽保。要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收官战,完成已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农房的整治任务。二是推进百镇千村万户创建。要全力推进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要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创建2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2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省厅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常态化监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防止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反弹新增。四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整体保护好已命名传统村落的格局肌理、传统建筑、历史风貌,渭南市和延川县、安康市汉滨区要充分发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作用,建立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定、灾毁防范等制度。五是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评价。省厅将从农房建设、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县镇辐射带动等方面,找出农民急难愁盼的问题,把评价结果反馈各市,有针对性地补短板、惠民生、促振兴。
  (七)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擎,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不断培育壮大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西安市住建部门要抓好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全省将建立10个装配式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培育3-5个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二是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要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建材,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质量效能。要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试点示范,推动地热能建筑供热和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规模化应用。三是抓好“智慧住建”建设。省厅将依托陕西省建设行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及已有数据成果,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系统、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平台,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与省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与公安、民政、交通、市监、消防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应用。
  (八)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与安全,为平安陕西建设作出贡献。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为平安陕西建设作出贡献。一是切实抓牢建筑施工安全。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观念,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建设,精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厅将加大“四不两直”抽查力度,坚决打击工程质量检测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紧盯不放城镇燃气安全。要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强化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三是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窨井盖等附属设施隐患排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四是持续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要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果,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对标整改,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五是推动消防审验高质量发展。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审查验收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六是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建筑结构隔震技术规程》等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标准,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监管,严格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九)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聚焦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继续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省厅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数据对接,实现关联系统平台信息数据实时共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办理,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管理平台及水电气暖、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系统,并入联合验收。二是优化提升建筑市场治理水平。各地住建部门要用好资质这个防治市场乱象的抓手,建立完善适应市场化的工程造价体系,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各辖区内在建项目每月平均更新率不低于90%。要配合人社、工信等部门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方便企业用水用气。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要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压减至1个小时以内;用气报装时限,无外线施工的,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外线(含施工)用气报装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四是做好项目服务保障。要深入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要达到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8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26%。
  (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不断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真正学通弄懂,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地生根。二是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要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提升活动,加强干部的培育锻炼和教育培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要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深入开展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同志们,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