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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7/17 16:09:12 文章点击数为:93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陕建发﹝2020﹞18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要求,狠抓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6月底,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3.42%。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疫情防控,突出垃圾清运。坚持疫情防控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两手抓、两促进”,指导各地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力度。据统计,全省共清运农村生活垃圾28.8万吨,设置口罩、防护服等废弃物专门收集点8万个,向保洁人员发放防护用品16余万套。累计编发《疫情防控,陕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行动》6期,推广市、县指导镇村疫情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120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建设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国推广。
  (二)狠抓问题整改,建立三本台账。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台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反馈问题核查整改台账》和《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台账》。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细化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重点,强化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前,各地均已建立工作台账。
  (三)开展分类减量,抓好试点示范。指导全省1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县(市、区)制定了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推动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各示范县(市、区)初步探索出了适合本地区垃圾减量的方式方法,并在三分之一以上乡镇进行全镇域试点,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
  (四)开展整治“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围绕各方反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70个重点问题,共下发核查整治问题通知单39份,现已整改完成67个,3个正在整改。下发了《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我省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中的204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已全部完成排查整治。
  (五)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在陕西建设网站开辟工作专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富县、柞水等县的经验和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建设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国住建系统转发了《陕西省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徐大彤副省长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总体看,今年上半年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县(区)垃圾治理进度较慢。部分市、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不够,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截至6月底,未达到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比例90%的县(区)有15个,包括宝鸡市千阳县(86.15%)、凤县(86.36%)、陈仓区(86.62%)、金台区(88.24%)、渭滨区(88.37%)、扶风县(88.5%)、凤翔县(89.38%),铜川市宜君县(88.89%),渭南市澄城县(89.38%),汉中市西乡县(87.71%)、勉县(87.5%)、宁强县(88%)、城固县(88.36%)、洋县(88.56%)、镇巴县(89.81%)。
  二是个别村排查整治不彻底。根据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和中省人居办反馈等渠道,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牛背村、渭南市白水县尧禾镇尧禾村、宝鸡市岐山县京当镇祝家庄杜城村、铜川市宜君县云梦乡梁塬村存在生活垃圾堆积、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部分市县信息报送不及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季度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有宝鸡市、铜川市、商洛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县(区)未按时上报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宝鸡市千阳县、铜川市王益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整治“回头看”。对于各方反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各市(区)、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反弹和新增,及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回头看”。
  (二)加快推进治理力度。各级住建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尤其是治理比例较低的15个县(区),要采取超常措施,尽快补齐短板,短时间内要有质的提高,确保9月底前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完善三本治理台账。各地要紧盯今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对照省级地方标准和导则,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多措并举,按要求高质量完善健全三本台账,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反馈问题核查整改台账》,对于今后再发生也要及时归类纳入,逐县逐镇逐村对标对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设施投入建设。各地要立足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学习先进县(市、区)的做法,加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方加大投入,科学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运营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五)加大指导督导力度。继续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末对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市、县,我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启动会商约谈和现场督导。各市(区)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评估,确保国家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全部达标。
  (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息报送制度相关要求,各地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专项负责人切实做好各类信息填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并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
  联系人:郭振威  黄鹤
  电 话:029-63915797  029-63915740(传真)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