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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住建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专刊 第26期

发布时间:2020/6/22 11:57:53 文章点击数为:25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省住建厅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韩一兵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厅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2020年6月11日,省住建厅与咸阳市住建局作为共同被告,一起参加了咸阳市民马某等六人诉拆迁裁决行政诉讼案的庭审。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卫军、厅法规处处长杜晓东出庭应诉。
法庭上,双方代理人围绕拆迁裁决、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程序的正当性,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副厅长李卫军表示,无论法院判决结果如何,省住建厅都将尊重并严格履行法院判决,维护司法权威。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主审法官刘秦瑜认为,省住建厅、咸阳市住建局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够积极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首次出庭应诉活动,凸显了省、市住建机关依法解决行政纠纷的诚意,本庭予以充分肯定。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适时陆续安排涉案业务归口处室(局)作为案件代理人,与分管厅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