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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住建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专刊 第22期

发布时间:2020/4/27 11:00:44 文章点击数为:17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省住建厅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关于《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陕法办发〔202010号)要求,4月21日下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联络员,厅质监总站、节能与墙改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卫军同志通报厅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厅二级巡视员王晟同志宣读厅《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省级部门活动实施方案》,厅法规处处长杜晓东同志就示范创建活动相关政策问题进行了解读,厅党组书记、厅长韩一兵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厅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厅机关各处室(局)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化解住建领域社会矛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得立法、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续保持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称号,有力推动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厅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工作人员未履行或未认真履行投诉查处类职责引发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2014年以来,因投诉查处履职不力引发9起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或信访答复过程中,依法行政意识不浓,依法办事能力欠缺,引发系列投诉,影响了我厅法治政府总体象。三是在涉企问题通报或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中,案件调查法定程序不严谨,调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举证不力,引发行政复议案件。四是重大行政行为(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政策出台)征求行业内外及社会公众意见不够充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够落实,导致社会质疑。存在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后工作中认真克服并加以纠正。
  会议要求,争创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一要思想高度重视。省委依法治省委、依法治省办近期连续发文,全面铺开此项工作,这也是当前我厅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厅主要领导是厅第一责任人,室(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局)第一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从贯彻中省法治建设的大局和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怕困难勇于担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此项任务。要依据创建活动方案任务清单明确的分工要求,牵头单位主动作为,其他单位积极配合,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二要搞好分工协调。各单位要克服困难,明确具体人员,搞好分工协作,在规定时内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创建任务和本职工作两不误。要从法治工作视角对业务工作总结梳理,利用好已有的考核资料。法规处总体牵头,加强与省委依法治省办搞好沟通协调,认真指导各处室(局)完成具体任务。办公室和计财处要在网络宣传、经费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厅考核办将创建任务与考核工作相结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考核资料的充分利用。三要按时完成任务。《创建方案》已经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时间节点和要求,5、6月份的资料初审,7月份实地检查,11月份的第三方验收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我厅将接受三次大型检查验收,各单位科学统筹好工作,搞好分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质监总站、节能与墙改中心及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做好执法资料检查执法人员谈话的相关准备。综合服务中心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做好实地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要法治重在平时。争创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并非一件容易之事,保持这块荣誉更是难上加难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坚决纠正和克服存在的问题。按照省上规定,被发现一起不依法行政事件,单位将被撤销该项荣誉。对于以前发生的问题隐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和清理工作。同时,要从现在开始,切实依法按规定办事,杜绝新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特别是杜绝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更大的社会负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