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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 砥砺奋进前行
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
发展新局面

——在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3/18 16:15:50 文章点击数为:2593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韩一兵
(2020年3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建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全省住建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省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信心、团结奋进,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省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以实际行动服务助力“三个经济”,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全省住建系统始终把贯彻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厅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省住建系统工作座谈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具体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了工作方案和汇编,建立了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和“回头看”督办台账,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我厅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会议要求,完成了《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编制,已经省委省政府审定,《规划》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各市区住建部门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全力开展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确保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全省住建领域落地生根。
  (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903.65亿元,超全国增幅0.5个百分点,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房地产领域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398.17万户、13309个合表小区完成改造任务,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77万套,居全国第十;基本建成7.97万套,居全国第二;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5.89万户,居全国第十。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得到住建部充分肯定,去年5月,住建部在宝鸡召开了全国公租房工作现场会,推广我省经验做法。三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扩大缴存覆盖范围,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当年归集公积金521亿元,支取公积金27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0亿元。
  (三)着力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城市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大力推进“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试点,去年8月,全国“城市双修”现场会暨试点工作总结会在延安召开,推广我省经验做法。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会同省财政厅出台《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13个镇、11个村、3个街区分别被认定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化街区。2019年争取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3.71亿元,支持全省62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建筑面积812.489万平方米,惠及9.61万户居民。二是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富平县、留坝县、岚皋县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蒲城县、勉县、镇坪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甘泉县、子洲县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扎实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行动,以整洁、优美的环境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是城市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加强对《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宣贯培训,印发了《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得到住建部的肯定。四是全省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一是“两镇”建设持续推进。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分别完成投资119.59亿元、44.13亿元。二是农房试点示范开局良好。认真开展《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推广工作,6个试点县(区)已有16个示范点3290户建成示范农房。三是共同缔造活动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试点,我省的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印象乡村》栏目播出。蓝田县、杨陵区等2个县(区)和董岭村、王上村、袁家村、梁家河村等4个村被列为全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试点县(区)和试点村。四是传统村落保护取得新进展。全省42个村落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数达113个;106个村落列入第三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总数达429个。五是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省创建省市县美丽宜居示范村1227个,全省排查出的2041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确认销号,得到住建部充分肯定,经验做法通过《建设工作简报》转发全国学习借鉴。
  (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行业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印发了《全省住建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制定了8个预案,围绕房地产市场供需不平衡风险、棚户区改造资金和回迁逾期风险等,积极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督查问效。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8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任务,14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自愿放弃搬迁退出户住房安全鉴定及改造工作进展顺利。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被住建部、财政部确定为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位居全国第二;工作成果被中宣部作为典范,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上宣传报道。三是“四大”保卫战深入推进。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614户,关中地区新建地热能供热658.03万平方米。强化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监管,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6.1%、91.2%,全省26处黑臭水体已全部达到初见成效标准,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省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创建为省级节水型城市。
  (六)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千方百计助力稳增长。全省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7883.88亿元,实现增加值2482.96亿元,同比增长11.2%,占全省GDP的9.6%。对12家优秀境外市场拓展建筑企业给予3568.9万元奖励,吸引外省9家龙头企业落户陕西,全省新晋升特级资质企业2家,总量达31家,居西部第一位、全国第六位。二是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应用和绿色发展。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1091.55万平米;组织创建绿色施工科技项目36项,新增绿色建筑项目308个、3373.68万平方米,绿色小区7个。三是推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发展。14家勘察设计单位列入全过程咨询试点,17家特级施工总包获得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发布标准16项,公布71项立项计划。全省勘察设计总产值达690亿元,同比增长18%。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请省政府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级出台配套政策30余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用时平均压缩到了107个工作日。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510个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不见面、办事零跑腿”。五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评选长安杯奖50项,省级文明工地325个,省级工法161项。创建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9项,获国家优质工程11项,鲁班奖连续十年名列西部省份第一、全国第五。
  (七)严格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一是机构设置不断优化。按时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住建系统机构设置更加合理,重点业务得到加强,运转更加协调高效,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二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省厅新设立了城市执法监督局和城市管理处,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等6市、49个县实现了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10个设区市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省市县三级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三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顺利承接。省厅设立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成立了陕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印发了《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渡期工作方案》,去年12月住建部在我省召开座谈会,推广我省经验和做法。
  (八)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巡回指导组,聚焦主题主线、坚持学做结合,制定了实施和整治方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与地市住建部门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上下联动,合力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坚持不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聚焦“两个维护”、“三个表率”,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单位。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对资质审批、施工许可、房屋预售等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强化执纪问责,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直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鼎力支持的结果,是行业协会积极工作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地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住房条件日益改善:372.3万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350多万名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住进了安全房。城市建设成就斐然:至2019年末,城市建成区总面积达1345.98平方公里,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15%、38.7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73平方米。镇村面貌焕然一新:35个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941.36亿元,31个文化旅游名镇累计完成投资244.72亿元。89.21%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建筑业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建筑企业超过2万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到了1375家、从业人员7.5万余人、全国勘察设计大师25人。
  回顾70年来的光辉成就,我们深感骄傲和自豪,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了推进陕西追赶超越、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历史交汇期,任务繁重而艰巨,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有所放缓,个别城市供需矛盾突出;棚户区改造市县偿还债务压力大,个别公租房项目收尾难;“城市病”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补短板任务仍然较重;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城市执法职责边界还不够清晰;县域村镇建设统筹有待加强,亟待探索建立保护、传承、利用与乡村发展相互促进的有效方法;建筑业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传统发展方式亟待转型;行业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监管方式和手段有待改进;党建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党建、业务“两张皮”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仍然存在。
  在清醒认识面临困难和挑战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推动全省住建事业发展具有多方面有利条件,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住建系统、行业协会和企业上下一心、同舟共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广大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勇当逆行者,忘我工作、日夜奋战,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为全省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全省各级住建系统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判部署,启动应急工作,层层发动推进,建立自上而下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二是加强指导、强化措施。积极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救助帮扶等重点内容,全省住建系统累计出台指导性文件和帮扶性措施303个,解决了行业企业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尽锐出战、全力保供。各市区按照省厅要求,夜以继日、坚守岗位,舍“小家”为“大家”,加大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照明、物业、市容环卫等保障力度以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的运营管理,从不间断,确保了疫情以来城市有序运行。四是落实措施、严防死守。全省住建系统累计出动人员26.3万余人次,对居民小区和重点区域做好隔离管控、疫情监测等工作,消杀、清洁面积累计达390余万平方米,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五是靠前服务、助推复产。认真评估疫情对建设行业企业的影响,优化审批事项,出台支持政策,分区分级、上门服务,推进建设行业复工复产。截止3月15日,全省规模以上建筑业施工企业复工率97.88%,建筑工程项目复工率70.07%,为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在疫情防控这场严峻斗争中,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和企业,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投身疫情防控战,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正因为有了大家的努力和坚持,才有了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向好态势。住建人经受住了考验,住建人不怕困难、敢打敢拼、能打硬仗的优良品质正是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的条件、最有利的基础。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广大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三、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尽管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复杂,但行业发展机遇大于挑战的形势没有改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发扬作风,脚踏实地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干好,就一定能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建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应有贡献。重点在“六个着力”、“四个保障”上下功夫。
  第一,关于“六个着力”
  (一)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构建房地产调控的体制机制。一要健全联动调控机制。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发挥省房地产调控协调小组作用,落实好土地、金融等政策措施,形成合力。要认真落实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因地制宜,稳妥实施“一城一策”方案,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四个闭环”及“五化”的长效机制。二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分析。要强化房地产市场日常信息统计分析,做好趋势预判,对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并提前进行科学有效的政策干预,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同时,加快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三要强化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销售、房地产“黑中介”、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通过有形市场监管和网络平台监督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四要规范物业服务管理。配合省人大做好《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条例》出台后,各地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要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等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五要稳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事业。要探索创新缴存方式,拓宽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要提高公积金的运行效率,优先保障职工刚性住房资金需求,联合打击举报房地产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要优化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年底前各地全面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开通8个网上服务渠道。全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420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23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5亿元。
  (二)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全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68万套,基本建成0.7602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9273万户。一要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认真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严格审核市、县财力评估报告,科学安排2020年棚改任务,今年省上将优先实施资金自身能够平衡的项目,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对突破债务红线的市、县不安排项目。要加快棚改安置住房的回迁安置,对逾期未竣工和回迁入住的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二要规范发展公租房。对逾期未竣工的公租房项目实行分配清零行动,建立未入住公租房项目台账,力争全省已开工的公租房全面完成分配入住。对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和重点产业困难职工实施精准保障,使公租房保障效益得到最大发挥。积极拓宽租赁补贴范围,完善发放政策,对新市民通过租赁补贴给予保障。要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三要防范化解棚改债务风险。严控棚改债务增量,适时开展棚改债务风险指标测算,按照债务风险“分级负责”要求,厘清关系,明确债务偿还责任。各地市要加快贷款使用、资金使用、腾空地块出让,研究建立棚改还款机制,确保出让资金优先偿还项目前期贷款,坚决防范区域性债务风险现象的发生。四要提升公租房后续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工作,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实施两级验收两级命名。要完善公租房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如期与全国联网,加快一网通办建设工作,西安等7个市县要扩大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要加快公租房确权工作,明晰政府、企业、个人的产权,建立三级资产管理台账,按照政策和规定权限办理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
  (三)着力抓好城市品质提升,努力打造美丽城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入手,转变发展方式,塑造特色风貌,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高效运行。一要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以城市体检为抓手,持续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工程,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改造试点,大力推进地热能建筑供热,鼓励各地根据需要探索具有文化底蕴和自身特色的建筑设计风格。二要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大对县城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对支持县城建设情况的绩效考核,实行淘汰机制,引领品质、美丽、生态县城建设发展。三要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健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沿黄城市文化传承重大问题研究,深入挖掘黄河历史文化资源。扎实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加快申报命名工作。四要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逐步提高沿黄地区城镇污水厂处理能力,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五要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尽快组织实施前期中省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理确定2020年改造计划,计划改造36.4万户、面积3312.39万平方米。尊重民意,积极探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体制机制,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六要加强节水城市创建工作。坚持把节水型城市建设作为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的总抓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大力开展节水城市创建活动,推动所有地市都创建成为国家级节水城市。
  (四)着力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源动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抓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适时开展园林城市复查,切实发挥创园对推动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作用。二要夯实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基础。加强城镇供排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和城市公园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日常巡查、检测评估和养护维修等制度,对列入改造清单的桥梁,各地市落实资金、明确责任时限,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三要做好污水垃圾处理运行管理。扎实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及时对各市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继续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完善考评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扎实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达到长治久清标准。四要抓好城市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城市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整治,加大对乱设摊、乱占道等行为的治理力度,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推进人行道净化,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五要全面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积极开展示范城市试点,加快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化评定,形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收运处理系统。六要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扎实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开。七要深入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力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主动承担起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行业乱象综合整治,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五)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持续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宜居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一要扎实抓好“两镇”建设。持续推进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和20个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建设,以及沿黄沿汉丹江生态小城镇带建设,培育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引领全省小城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确保2020年全省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二要持续推进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大力推广使用《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积极推动农房建设试点,在试点县(区)建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性示范农房。三要稳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继续推荐符合标准的村庄申报中国传统村落,组织专家技术团队编纂传统建筑修缮指南,开展传统建筑挂牌保护试点工作,对已经创建的409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进行巩固提升。四是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各地要区分城市社区、农村(含社区)等不同类型,借鉴“共同缔造”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深入开展“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六)着力发展建筑产业,服务助力“三个经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立足于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标中央要求的一个实际行动。住建系统工作必须服务、服从于“三个经济”,建筑业首当其冲。一要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继续实施“一企一策”,加大对优势建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要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二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制定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规则制度,开展试点示范机制创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促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三要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加大优秀建筑设计作品培育力度,推进引导行业转型发展,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进施工图审查方式改革措施落实,启动培育团体标准,健全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四要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步伐。积极鼓励建筑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机遇,发挥勘察设计、施工建设、人才技术、运营管理等综合优势,培育具有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建筑企业。五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深刻汲取福建泉州集中隔离观察点酒店坍塌事件教训,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夯实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控建筑施工扬尘,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关于“四个保障”
  (一)抓好疫情防控,为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当前,疫情形势发生了积极变化,疫情防控正处于成效拓展阶段,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轻言收兵,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后续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持续做好这方面工作。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已经明确,虽然出现了疫情,但必须将影响降到最低。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及时跟进学习贯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既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又要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二要继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充分认清疫情形势,防止和克服松懈松劲、疲劳厌战情绪,继续咬紧疫情防控这个头等大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巩固成果。要在防控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加快补短板、堵漏洞,把行业防控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周全,不断提高全省住建领域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推进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要落实分区分级防控策略,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继续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要加强住建领域经济运行调度,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坚决克服复工未复产、复产未达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对标对表年度目标任务,“十三五”规划,继续努力、保持荣誉,确保“双胜利”。
  (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3月10日在全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危房改造脱贫攻坚视频会议上,我已经对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里我再强调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三排查三清零”安排,逐户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情况,建立台账和清单,对住房鉴定不安全的即查即改。确保5月底前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任务、住房安全大排查和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清零。二是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上反馈的问题,我厅按照类型和来源,建立了危房改造问题台账,并将问题清单下发给了各市。各市住建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指导各县区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质量。同时,省市县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包抓督查机制作用,按照任务分工,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项督导整改落实,并对整改任务重的市县进行挂牌督战,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三是持续推进“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按照3月13日大彤副省长在农村危房改造专题会议要求,切实摸清年度危改对象、建档立卡户、其他3类对象、一般农户住房安全情况底数,建立四个台账,全面落实全省农户“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夯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保证全程可控,实现全省农户住房安全工作责任闭环。
  (三)推动住建领域改革,为促进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一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1/3以上,推广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要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尽早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二要持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厘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边界,完善城管执法保障制度,加快实现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今年省厅将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部分市、县系统对接。三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体制机制,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编制相关标准和规范,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监管工作平稳有序。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持续提升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提供坚强保障。做好新时代住建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一要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切实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要锲而不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治理行业乱象。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管,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各级纪委监委派驻住建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三要坚持不懈加强干部能力建设。要落实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环境。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同志们,奋斗创造幸福,实干铸就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勇于担当,为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