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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7/26 11:00:17 文章点击数为:50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陕建发〔20191149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91111号)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19630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中我省录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41处,已确认销号1288处,占排查总量的63.11%,其中西安市、宝鸡市、韩城市已完成整治任务。
  (一)发挥职能,夯实主体责任。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导。各县(区)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他各市主管部门也能按照中省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二)制定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整治工作推进好的市(区)、县(市、区)均对照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工作台账,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环节,细化分解到点到人,明确整治完成时限和要求,做到“一处一策、一点一人、包抓到底”。
  (三)健全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宝鸡市、韩城市从健全长效机制入手,狠抓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切实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存在问题
  总体看,今年上半年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按照《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2019年底全省85%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4.52%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低于85%的市有:榆林市71.9%、汉中市75%、渭南市82.6%;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销号比例低于50%的市有:安康市20.39%、铜川市34%、榆林市49.06%
  二是排查整治不彻底。据网络舆情监测显示,安康市旬阳县矾石村、榆林市榆阳区沙河村道路两侧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
  三是信息报送不及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大部分市县能按要求报送,但仍有部分市在多次督促下报送,各类报表和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有安康市、商洛市、渭南市。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紧盯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务必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确保在中央环保督察、人居环境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销号重点。各地要迅即行动,多措并举加快销号工作进度,对照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滚动销号制度和全流程管理清单,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已经完成整治的场地,各地要巩固整治成效,切实防止反弹。
  (二)加大治理力度。一是各地要按照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探索选择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治理模式。二是各地要选用技术可靠、经济适用、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的处理技术,从根本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目的。三是各地要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运营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多措并举推进。一是我厅将与省农业农村厅在西安市长安区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现场观摩培训推进会,总结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各地也要常抓常议,组织召开专题会、现场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工作,参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在2019年底前各地85%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各地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专家授课并组织市县有关人员赴省内、省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好的地方实地考察和学习,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三是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完善市级负总责、县(区)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级按照省级总体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督促所辖县(区)加快整治进度。县(区)政府做好项目落地、资金筹措使用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内容,各市(区)要强化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高标准做好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二是省厅将继续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的考核机制。各地务必在每月25日前向省厅上报申请销号文件,每季度末省厅对各地实施整治销号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启动约谈机制。三是我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督导,不定期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形式进行现场抽查。
  (五)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及时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进典型,并加强媒体监督力度。我厅在陕西建设网站开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编印工作简报,积极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各地也要参照省上做法,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李   029-63915797
         黄   029-63915740(兼传真)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