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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 “四有” 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宝鸡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1/24 7:02:22 文章点击数为:84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近年来,在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农房建设按照建设规划有管控、结构安全有合理设计、施工有合格主体、管理有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的总体要求,不断规范农民建房行为,优化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自建房建设管理能力,农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村容村貌显著提升。

一、科学规划,引领农房建设

一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建设规划是农房建设的基本遵循,我市按照“好编、好懂、好用”的基本原则,落实需求导向、解决基本、农村特色、便于实施的要求,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全市1159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实现全覆盖。村庄建设规划对农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对村庄风貌进行引导和控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先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建成了陇县东南镇纸沟村抗震设防示范村等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当地风格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是大力推广使用《省特色民居设计图集》。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广使用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各县根据宅基地大小、农民意愿和工程造价等实际情况,在省特色民居设计图集中精心挑选,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直接使用,或请本地设计人员局部修改后使用。目前已按照图集建设了扶风县南佐新村拆迁安置点、凤县寺河村安置点、千阳县寇家河村移民安置点等21处居民点,还将其在农民自建住房中推广应用,不仅帮助农民实现了安居乐业,而且留住了乡愁,推动了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加强培训宣贯工作。按照住建部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安排,我市邀请省上有关专家,组织市级相关技术人员,采取集中授课或深入一线的方式,针对省特色民居设计图集推广、村庄规划、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培训15场次,培训县及镇街领导、施工企业负责人、农村建筑工匠、建房农民等2000余人。

二、多措并举,推动危房改造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市县补助资金户均不低于7500元的要求,我市大幅度提升补助资金,D级拆除重建户每户补助1万元,县级补助不低于1万元,危房改造户均补助达到3.9万元。由县级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改造方式等制定“一户一方案”因户施策。将无力建房的特困农户纳入兜底解决基本安全住房保障范畴,实现C级危房改造不出钱、D级危房拆除重建少出钱,防止农户因建房举债返贫。

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统筹住建、扶贫、民政、残联4部门人员力量,由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及时提供名单,住建部门组织技术队伍,逐村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加强技术指导队伍建设,按照“市有专门工作机构、县级有技术辅导专家、镇街有政策指导人员、村组有技术工匠”的目标,推进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全覆盖。

三是强化质量保障。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方面质量标准、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质量检查、管理能力“五个基本”,做到选址安全监管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到位、竣工验收监管到位。全面实行建筑工匠管理,指导危房改造户与承建工匠或施工单位签署协议,将施工人员信息、工匠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等环节,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管理范畴。

三、加强管理,提高建房水平

一是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县区住建部门在对村民住宅设计、建设的指导基础上,严格落实“结构安全有合理设计”的要求,坚持农民自建房设计达到“强基础、有立柱、打圈梁”的基本原则。岐山县住建局精心组织县设计室技术人员,根据宅基地布局、家庭人口数量和经济状况等,设计了1人户、1-3人户及3人户以上6种户型施工图,免费发放供农民建设使用,受到农户一致好评。

二是邀请省内专家指导。为落实“施工有合格主体”要求,我市先后多次邀请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孙为民,深入到各县区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后,由县区住建部门颁发农村建筑工匠证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水平。陇县邀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周铁钢,现场就农房加固工艺和流程进行指导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有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的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都有内设科室或下属单位专门负责农房建设。同时,在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列入省级跟踪指导的市级重点镇和较大的镇都设立了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门人员对农民建房实施技术指导和管理,确保农民建房规范有序。

我市在提升农房建设水平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地市先进经验,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村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