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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19 7:06:07 文章点击数为: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10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启动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持续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展现行业良好精神面貌。
  通知指出,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面向住房公积金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坚持公平公正、广泛参与、优中选优的原则,同时要符合“四美”要求:一是忠诚之美。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二是亲和之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服务群众亲切和善,赢得群众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展现住房公积金队伍良好形象。三是奉献之美。坚守基层,脚踏实地,热爱本职工作,在住房公积金一线服务5年以上。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熟练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助力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四是担当之美。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在重大任务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通知明确,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10月—11月为启动预热阶段,各公积金中心根据寻找范围和要求广泛动员宣传,形式多样开展寻找工作;2023年11月—2024年1月为专题寻访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各中心推荐、网络投票等形式开展省级寻访,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组织媒体记者进行实地寻访和综合评议;2024年2月起为宣传推广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发布年度全国“最美公积金人”名单,并与地方单位同步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工作。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内迅速掀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干有目标、学有榜样”“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宣传热潮。
  通知要求,各公积金中心要及时部署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按照“四美”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不拘泥于岗位、职务,实现优中选优、择优推荐。要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和事迹材料,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最美公积金人”的先进事迹,将“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具体岗位上,在晋级晋职、学习深造、考核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充分体现对“最美公积金人”先进典型的关心关爱,激发行业从业人员荣誉感、责任感。(厅公积金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