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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暨业务运行交流推进会在延安召开

发布时间:2022/7/28 7:19:40 文章点击数为: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7月27日上午,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延安市召开2022年上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暨业务运行交流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上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和服务管理情况,观摩学习、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强化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延安市政府副市长袁家富致辞。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截至6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372.75亿元,同比增长14.84%,占年度任务的59.06%;提取223.22亿元,同比增长11.32%,占年度任务的60.63%;贷款额161.07亿元,同比下降17.72%,占年度任务的43.37%。个贷率79.12%,离柜率85.56%,资金运用率79.25%。全省个贷逾期率为0.11‰,同比下降38.89个百分点。同时,扎实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累计为82家企业、12978名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为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共计10673笔;为35486名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34021.56万元。
会议强调,各管理中心要按照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实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要重点推动核心业务工作,加快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个贷任务,按时按点推进征信接入,切实加强逾期贷款管理。同时,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行业环境。
会议要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体责任是市级人民政府,各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主要领导支持,发挥好城市管委会作用。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要切实承担起为基层服务的重要职责,多下基层调研,多听基层呼声,多总结推广基层的典型经验做法,多帮助基层查弱项补短板,多为基层排忧解难、出谋划策。省住建厅将继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严格落实“月统计、季通报、半年交流、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管委会决策不严谨、政策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约谈。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明发延安之星项目“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延长油田经办处缴存扩面开展情况、延安市市直大厅二代征信接入使用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从财务管理、征信管理、金融管理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
各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付江星)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