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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2/7/4 7:18:58 文章点击数为:68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近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高新管理部收到陕西安康普欣药业有限公司关于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在调查核实中,该管理部了解到该企业受新冠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当即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缓缴手续。
  据悉,该企业涉及缓缴职工23名,月缴存额9600元,预计到年底,缓缴金额近6万元。这是安康市自613日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后,第一家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
  安康市政府关于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出台后,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围绕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困难职工贷款逾期不作处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三条阶段性支持政策,立即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只需提交《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协商意见书》及《补缴计划》等资料,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截至目前,安康市共有2家企业提交缓交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均予以批准,同意到期后进行补缴,涉及金额20余万元。

  租房提取方面,确因疫情影响收入的无房职工,只需提交本市内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发票,就可以按照每年16000元的标准进行提取,比之前上浮了1000元,以更好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计办理租房提取24笔,金额31.78万元,其中4名职工享受到了每年16000元的提取额度。

  截至5月底,安康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6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4.9亿元,个贷率达到88.59%,各项业务指标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不仅为全市经济稳增长贡献了民生保障力量,也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减轻了压力,缓解了困难。(付江星 通讯员 姚泽练)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