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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组织召开部分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业务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3/29 9:40:13 文章点击数为:544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328日下午,省住建厅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组织召开部分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业务座谈会,了解掌握受委托银行在2021年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和提取业务运行情况,以及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对策建议,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推进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目标任务。省住建厅副厅长任勇出席会议,与参会银行代表座谈交流并讲话。

 

  会上,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的形势任务;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报了2021年受委托银行主要业务指标运行和排名情况,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措施;6家与会银行代表交流汇报了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和下一步推进举措。

 

  任勇指出,2021年,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个贷率达88.16%,实缴单位3162个,实缴职工35万人,目前与13家商业银行合作,累计为6.3万户,超50%的缴存职工解决了基本住房,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基本实现了“住有所居”,圆了缴存职工安居梦。在2022年工作中,要持续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覆盖单位和个人扩面工作,尤其是新市民和灵活就业人员要重点突出,着力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快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良好氛围,在全省发展住房公积金事业上走在前、作表率。
  任勇强调,各委托银行虽然目前业务开展良好,但各商业银行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共同提高。要创新性地开展工作,设立专门机构、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要与绩效和职务提升挂钩,采取计件考核并优于商业贷款,还要设立优先服务窗口或通道,绝不允许出现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象,切实降低投诉举报数量,共同担负起为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职责。各商业银行服务质量将纳入今后省资金中心与各商业银行合作评判重要指标之一。国有大银行要发挥主渠道优势,主动向上级汇报,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其他股份制银行要发挥快速灵活优势,积极主动创新,不断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陕西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任勇要求,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商业银行要全面贯彻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快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的数据信息连通,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有力机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全面提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受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新的一年要再添举措、再鼓干劲,为切实满足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6家合作银行代表参加会议。(付江星)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