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镇域生活垃圾试点镇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1/9/28 7:30:14 文章点击数为:1028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
  《通知》明确了此次开展镇域生活垃圾试点镇的目标,即创建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在沿黄河流域、秦岭沿线、汉丹江流域率先开展整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配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探索整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培育一批全链条垃圾治理标杆镇,守牢生态底线,逐步串点成线,织线成面,构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守护网。
  《通知》要求各试点镇要切实抓好“三个清”“三个关”“三个治”“三个有”“三个一”的创建任务。首先要抓好三个“清”,即开展一次陈年垃圾大清理、清理违建、清理标牌;其次要把好三个“关”,即分类、收集、转运关;第三要搞好三个“治”,即农户治理庭院、保洁员划片治理、专职人员网格化巡查整治;第四要建好三个“有”,即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成熟的治理技术;第五要做好三个“一”,即建成一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成一个标准化垃圾压缩转运站、召开一次现场观摩会,省上在创建期择镇召开全省试点镇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通知》强调,对各试点镇严格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制度,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不定期督查,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同时,要充分运用好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涉农资金、金融和社会各界的乡村振兴支持资金,合力推进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的创建工作。(厅村镇处)
 
                    责任编辑/付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