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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召开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星遥感监测核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1/11/26 7:32:52 文章点击数为:67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要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陕。1125日,省住建厅召开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星遥感监测核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通报近期试点镇工作开展和各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整治情况,并对全省32个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3个试点镇和3个县(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众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总规划师胡汉利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整治工作按照要求稳步推进。截止目前,32个试点镇用于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899万余元,建设垃圾转运站21个,购置各类垃圾桶18985个,垃圾清运专用车169辆,配备保洁人员1894人。截止1124日,各地针对下发416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疑似图斑,现已核查3962处,占下发图斑总量的95.15%。需要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916处,现已整治735处,占需要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80.24%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建立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做好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垃圾治理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建立良好人居环境的基础,各地更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如果我们连垃圾这个天天都要面对的民生问题都整治不了、整治不好,要建立良好的人居环境就无从谈起。

会议要求,把握关键,下大力气解决好镇域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整治面临的问题。国家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90%以上自然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这是国家提出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各地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动检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收尾保持等工作。做好“三个清、三个关、三个治、三个有、三个一”,把“五个三”真正细化落实到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各项工作之中。市(区)、县(市、区)主管部门督促镇政府抓紧时间编制专项规划,出台实施方案,整镇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对照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有”标准和《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各试点镇要加强技术培训提升治理水平,按照技术可行、设备可靠、经济适用、运行安全、规模适度的原则,探索阳光堆肥房、焚烧厂等终端处理技术。

会议强调,要群策群力,努力把试点镇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把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推进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强化联动,省、市、县、乡四级整体部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强舆论引导,对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人物事迹予以重点报道,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农村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强化督导检查,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镇建设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对于创建工作优异的优先遴选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年终考核不达标的试点镇将调整出试点镇序列,收回专项资金。

各设区市(区)住建(城管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住建(城管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同志,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所在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咸阳市泾阳县、榆林市榆阳区、商洛市柞水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镇长(书记),厅村镇建设处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厅村镇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