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我省又有2个县(区)成功入选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

发布时间:2020/9/7 7:31:54 文章点击数为:71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通知》要求,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公示住建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将北京市大兴区等41个县(市、区)列为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我省西安市长安区、安康市石泉县成功入选。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县经验和做法。各示范县(区)要再接再厉,持续遏制城乡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强化村庄日常保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量和水平。
  据悉,住建部办公厅2017年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我省就有西安市高陵区、渭南市大荔县、延安市宝塔区和安康市岚皋县4个县(区)入选住建部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名单。至此,我省入选示范县(区)总数达到6个。
  省住建厅表示,将继续指导各示范县(区)完善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探索适合本地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方式方法,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力度,及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适时组织示范推广,逐步扩大覆盖面,推动全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付江星)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