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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陕西开展建筑施工基坑百日安全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9/7 7:30:57 文章点击数为:77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建筑施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住建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基坑工程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强化对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防范遏制基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基坑工程施工安全。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从即日起至202012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915日前为安排部署阶段;916日至1030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11日至1130日为各级住建部门检查阶段;121日至121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各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对所有存在基坑的项目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长期停工或废弃基坑。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基坑工程应提前组织进行安全评估(由建设、基坑设计、基坑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及专家参加)和设计复核,对设计复核不满足安全指标要求的基坑,要及时进行加固处理或回填。二是各类在建的基坑工程。对正在施工的基坑工程,要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隐患,包括基坑工程违法发包行为、施工方案有关情况、基坑开挖情况、基坑支护情况、基坑降排水、基坑监测、防护措施及坑边荷载和深基坑验收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彻底整改。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基坑工程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对排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紧盯不放,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罚。(付江星)
 
                           责任编辑/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