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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发布时间:2019/9/20 7:30:33 文章点击数为:316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通知,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相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9月17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停止办理有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
  《通知》要求,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另外,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付江星)
 
                         责任编辑/马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