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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全力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发布时间:2019/9/17 7:34:53 文章点击数为:143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为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12日上午,榆林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专项调度会。
  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提出:在保障性住房方面,一要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对于已具备分配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制定配租方案,加快资料审核进度,尽快完成分配;二要加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同步推进软硬件建设,在认真完成省级小区达标创建的同时,主动申创市级达标小区。另外,借鉴北京、汉中等城市公租房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因地制宜,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案,积极开展公租房小区“人脸识别”工作。三要按时发放租赁补贴。四要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各县市区要将公租房资产管理作为今年的首要工作,根据小区实际,区别对待,灵活把握,及时向业务分管领导汇报存在问题,提请政府沟通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确权工作顺利进行。五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和比对。六要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各县市区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包抓责任制,夯实责任,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审计问题10月底前整改到位。在棚户区改造方面,一要规范拆迁程序,和谐拆迁。二要加快安置房建设,按期回迁。各县市区要对历年列入省级棚改计划的项目进行梳理,制定项目清单,逐一分析原因,提出推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快建设进度,尽早让群众回迁。三要积极争取资金,尽早开工。各县市区对因资金落实不到位而未开工的项目,要高度重视,拓宽融资渠道,想方设法落实资金,争取项目尽早开工。
  会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重要性。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上级关心、社会关注的一项民生工程,因此,各县市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更加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仅要让人民群众有房住,更要让人民群众住“安居房”“放心房”,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推进。必须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查找不足、检视问题,把住房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去谋划、去推进。三是严格考核,加大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一要建立县市区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制。对列入省上考核范围的工作指标,要明确责任,实行县市区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住建局长为责任人,细化分解任务,挂牌督办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政府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各县市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定期的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并限期整改。三要严格考核问责。年底,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影响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会上,后进县区(府谷县、横山区、绥德县)先后作了表态发言。同时下达了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要求表,明确审计问题,要在1015日前完成整改;公租房资产确权,要在1215日之前完成;进展缓慢项目,要在930日前完成整改。
  榆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住建局长、保障中心主任、棚改办主任等参加会议。(来源: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