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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通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导调研情况

发布时间:2019/9/10 7:30:54 文章点击数为:110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住建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7月2日至26日,省厅分三组赴全省15个地市开展了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联合督导调研。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导调研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就有关情况作出具体通报。
  《通报》显示,总体来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高起点筹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安全攻坚专项行动展开有序,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力,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扎实有效。安康市、咸阳市、宝鸡市、西咸新区、渭南市、铜川市、韩城市、汉中市和商洛市的相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
  《通报》明确,督导发现,各地在推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施工通病治理不到位,违法行为打击不到位等问题。其中,神木市滨河新区景华家园小区三期N1标段19号楼、延安市吴起县碧桂园翡翠公馆项目1标段、宝鸡市扶风县盛世名门·上院项目、咸阳市旬邑县城北棚户区改造项目(3、4#楼)、渭南市临渭区泰和汇商务中心项目2号楼、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路东侧棚改(翠湖明珠)项目、神木市解家堡办事处赵家沟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咸阳市高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8个典型案例被通报,相关企业单位被通报批评,并计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1年。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迎国庆、保稳定”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聚焦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压实责任链条、逐级传达压力,举一反三、对账销号;要在查隐患、保安全上下功夫、用实招,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付江星)
 
                         责任编辑/马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