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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试点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9/6/21 7:32:12 文章点击数为:148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攻坚推进大会精神,加快发展地热能建筑供热,近日,省住建厅发布通知,计划在关中地区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试点示范。

  此次试点示范分两大类。一是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推广应用:市(县、区)根据工作基础、工程条件,建立完善发展模式、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进行推广、普及,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工程建设达到一定规模;二是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工程项目:推广中深层地热能在城市新建建筑供热、既有建筑供热改造、农村建筑供热等工程中的应用,研究分析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利用的技术条件、工程成本、改造模式,实现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的低成本、高能效利用。

  根据通知,申报试点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地热能工程技术限“取热不取水”型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区域规模化推广应用,市(县、区)应出台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与治污降霾、清洁取暖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等工作相衔接,有机结合;新建中深层地热能建筑供热工程规模,城市不低于80万平方米,县、区不低于30万,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工程项目建设,采用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的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供热系统建设的工程策划、方案编制、技术应用、施工组织等具有示范作用,2019-2020年采暖季应能够稳定供热。

  据了解,省住建厅计划安排试点示范市(县、区)1-3个;城市新建筑供热工程1-2个,城市既有建筑供热工程、村镇建筑供热工程各2-3个。列入试点示范的工程项目,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将给予支持;列入试点示范的市(县、区),将编发专项工作简报、工作表彰等方式,在全省进行宣传、推广。本次试点申报时限截止2019712日。(胡怡)

 

                           责任编辑/马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