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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小城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8/8/24 16:03:40 文章点击数为:144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小城镇上联城市,下接农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使小城镇成为县域副中心、成为农民进城落户创业的重要平台,2011年3月,全省确定建设31个重点示范镇,2013年7月又增加4个沿渭镇,总数达35个。同年,为充分保护历史遗存、传承传统文化,全省又确定建设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通过保护修复、凸显特色、开发旅游,打造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两镇”为代表的陕西省特色小城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两镇”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一强一美,成为渭河两岸、黄土高原、秦巴山区的一个个璀璨明珠。
  一、多措并举 增强活力
  加强技术指导,推动规划引领城镇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指导小城镇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有效推进城镇建设。2011年,制定印发了《陕西省重点镇建设标准(试行)》和《陕西省重点示范镇规划编制技术要求》,针对陕西省小城镇整体基础差、区域不均衡的现状,重点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设指标要求,改善城镇面貌,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同年,住建厅和旅游局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文化旅游古镇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在坚持保护的基础上,强调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开发利用,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探索产镇融合新路径。
  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资金与土地保障。针对资金和土地难题,加大对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每年给予1000万元专项资金和1000亩单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指标,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得以迅速起步。此外,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设立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小城镇实施以奖代补,调动小城镇建设积极性。同时,借鉴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经验,对省级文化旅游名镇给予2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达到4A级旅游景区以上的文化旅游名镇,每年的专项扶持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自2014年起,给予年度市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600万元和6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
  注重体制创新,增强城镇建设活力。一是不断创新省级重点示范镇行政管理体制,探索赋予一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设立镇级财政机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地方税费,除上缴省级以上的规费外,其余部分全额留镇用于小城镇建设;二是鼓励支持镇区周边村民通过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低负担、多举措引导农民向镇区集聚,在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的同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充分发挥土地价值;三是降低城镇落户门槛,完善和优化城乡居民基本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有关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提高小城镇综合吸引力,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有序转移;四是按照县级管理方式,建立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补贴基础设施新建和维护费用;五是在镇级小城市探索政府、银行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小城市培育发展基金、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用于基础设施、园区建设和产业培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引进市场机制,多渠道推动城镇建设。通过出让公共服务设施经营权、公益性设施与商业开发相结合、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参与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开发建设,多渠道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另外,还编制印发了《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招商推介洽谈会项目册》,组织召开150余家企业参与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招商推介洽谈会,通过陕西建设网等传媒广泛宣传,向省内外企业发出倡议书,引导有信誉的投资商积极参与重点示范镇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推动良性发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日常建设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负责建设融资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建设工作的有序实施。为了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考核,建立了“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年底考核奖励”的全年考核工作机制,每年对10个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先进镇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加速推进“两镇”建设。另外,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对年度综合考核靠后的镇予以淘汰调整,从建设快、有潜力、影响大的建制镇中遴选递补,保持建设动力与发展速度。
  二、彰显特色 成效显著
  经济带动作用明显。以“两镇”为典型代表的陕西特色小城镇建设已经成为推进城乡统筹、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示范镇结合实际发展特色产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延长产业链,扩大就业,建成了一批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园区及现代物流园区,产镇融合成效显著。经过近7年发展,全省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677.8亿元,GDP增长564.01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万元,远高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0.94万元的水平,其中西安市泾渭街办、宝鸡市汤峪镇、兴平市西吴街办、汉中市大河坎镇GDP均突破100亿元。文化旅游名镇按照“以城镇为依托,以文化为形象,以旅游为路径”的方针,集中力量打造区域性热点旅游景区,极大带动了全省小镇旅游市场。全省文化旅游名镇累计投资76.34亿元,2017年接待旅游人数高达2088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13.97亿元,特别是以铜川市照金镇、汉中市青木川镇和武侯镇等为代表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展现“山水人文·大美陕西”的靓丽名片。
  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重点示范镇坚持集中城镇化、就地城镇化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真正融入城镇,成为真正的城镇居民。重点示范镇按照模块化建设思路,组织设计一镇一模块及5套新型农村社区标准化模块,指导各镇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推进新区建设。以各类产业园区为载体,吸引更多的人进城落户、就业、创业、置业。经统计全省各镇镇区面积累计扩大76.06平方公里,镇区人口增加60.53万人,新增就业岗位达51.09万个,城镇化率由44.7%增加到56%。文化旅游名镇通过发展旅游产业,打造品牌化产品,塑造特色化景区,吸引企业和农业人口向城镇聚集。全省各镇累计吸引企业696个,吸纳就业人口11.12万人。
  综合承载力显著提升。通过在各级财政中列支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奖代补、税费返还等政策支持,“两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取得了长足进步,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重点示范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达到36.5%,人均道路面积平均达到17.2平方米,供水普及率平均达到92.8%,燃气普及率平均达到48.5%,建设污水处理厂38座,垃圾填埋场21座,幼儿园及中小学277座,卫生院和医院99个。文化旅游名镇人均道路面积13.27平方米,供水普及率平均达到88.16%,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学校、医院、文体中心(广场)等设施陆续开始建设和完善,对城镇居民和游客的服务能力均得到明显提升。
  城镇风貌塑造成效突出。针对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城镇,组织设计单位设计一镇一模块及5套新型农村社区标准化模块,指导各镇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推进新区建设。模块化规划按照居住相对集中、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用地,规划建设功能分区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区模块,实现了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城镇风貌的全面提升。
  特色小城镇建设模式不断发展。在“两镇”战略的引导下,在一系列扶持政策、土地与资金保障下,全省特色小城镇建设逐步走向科学化、合理化,目前已经有14个镇获批为中国特色小镇,相继涌现出以现代农业为支持的五泉镇建设模式、以红色文化为资源的照金镇建设模式、以特色旅游为优势的青木川镇建设模式、以休闲度假为核心的汤峪镇建设模式等,陕西省特色小城镇建设模式不断发展和创新,因地制宜,正在探索一条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小城镇全面振兴新路径。
  三、示范引领 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小城镇,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三秦百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他们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开创“两镇”建设新局面。把“两镇”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机衔接起来,打造陕西城乡融合桥头堡,乡村振兴排头兵,脱贫攻坚助力器,人居环境新标杆。
  聚焦四个副中心,加快重点示范镇建设。重点示范镇继续做大城镇规模,完善设施功能,提高承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放宽落户条件,充分运用扶贫、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提高镇区和县城人口比例,加快建成县域城镇副中心。坚持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新兴产业,镇域GDP总量增长不低于8%,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进镇,加快建成县域经济副中心。推进有条件的镇建设高中,提升医疗水平,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建成县域服务副中心。重视文化传承,布局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加大沿黄重点镇建设,加快建成县域文化副中心。
  突出“四态”“两区”,加快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着眼打造传统风貌,县级以上文保单位全部启动修复,突出风貌塑造,注重色彩、尺度、材料运用,完成1公里特色街区建设,强弱电全部下地敷设,着力构建传统形态。省委主要领导前不久调研青木川镇时指出“我走了很多地方,最有味道、最有故事的地方还是青木川。”围绕有故事、有味道的要求,完善“十个一”建设,着力传承多元文态。完善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建设全域美丽乡村,着力打造宜居生态。确保完成3A级旅游景区达标,增加人气和商气,着力丰富旅游业态,不断推动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持续增长。(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张维